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0-018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0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取得了广告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京工商广字第8005号),现将《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的条款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有线电视自有界面发布广告(不得在点播节目中发布广告);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