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0-010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10年8月15日发出召开董事会的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应表决人数9人,实际表决人数9人。董事长俞标、副董事长潘建中、沈荣、董事张行、沈伟国、独立董事冯正权、乔文骏、皮耐安、丁以中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并同意予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上半年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希望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在运行中确保制度贯彻执行,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4号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转让T4地块引进大唐控股上海产业园项目,进一步提升开发区产业能级和主业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参考中介机构上海沪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4号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价值评估报告》和上海市佳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4号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之法律意见书》,兼顾补偿事宜双方的利益,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公司)对T4部分地块原租赁方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桥物流)作出补偿。
补偿的范围:T4地块一期39,494平方米仓库搬迁涉及的房屋建(构)筑物、装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
基于T4地块补偿涉及诸多历史原因和前期商务谈判结果的考量,本次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元)。
鉴于新金桥物流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又集团公司是本公司国家股授权经营单位,占总股本43.8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补偿事宜系关联交易。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决议关联董事3人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6人参加表决。
详见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0-011)。
独立董事关于区内T4号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区内T4号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五日)
公司独立董事冯正权、丁以中、乔文骏、皮耐安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4号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关联交易的议案》,是为落实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转让T4地块引进大唐控股上海产业园项目,对公司当前和长远发展有利。
此项交易的价格遵循了相关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既参考了中介机构意见,又考虑了T4地块补偿涉及诸多实际,兼顾补偿事宜双方的利益,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属公允合理,同时对本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确认而作出。
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定价政策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应属公允、合理,对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对此我们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 冯正权、丁以中、乔文骏、皮耐安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0-011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60.4%的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公司)因引进大唐控股上海产业园项目,需转让金桥出口加工区内的T4部分地块,为此,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桥物流),就位于区内T4地块一期39,494平方米仓库搬迁,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发公司提出补偿。
交易金额:共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3人放弃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落实董事会第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转让T4地块引进大唐控股上海产业园项目,进一步提升开发区产业能级和主业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将增加该地块存货成本3,000万元(约每平方米增加成本428.6元),但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若该地块正式完成土地转让交易将相应减少期间的转让收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发公司,因引进大唐控股上海产业园项目,需转让金桥出口加工区内的T4部分地块,新金桥物流就位于区内T4地块一期39,494平方米仓库搬迁,向联发公司提出补偿。
此项交易的价格遵循了相关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参考了中介机构意见, 基于T4地块补偿涉及诸多历史原因和前期商务谈判结果的考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发公司对T4部分地块原租赁方新金桥物流,就T4地块一期39,494平方米仓库搬迁涉及的房屋建(构)筑物、装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作出补偿,并与其签署补偿协议。
本次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元)。
鉴于新金桥物流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又集团公司是本公司国家股授权经营单位,占总股本43.8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补偿事宜系关联交易。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决议关联董事3人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6人参加表决,一致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一: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8,42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8号
法定代表人:俞标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含侨汇房),投资兴办企业,保税,仓储,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的200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0,687.61万元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255.40万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二: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257号
法定代表人:潘建中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货运代理(一、二类),货物包装,堆存(仓储)理货,汽车货物运输,打包托运,仓储,装卸服务,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业务,无船承运业务(有效期至2012年1月4日),寄递业务(信件及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汽车(含小轿车),机电产品、五金交电、钢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的销售,商务代理,企业登记代理,代理报关及报检业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及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200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924.60万元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58.61万元人民币。
年初至本次预计关联交易(3,000万元)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已达到3,406.30万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背景: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发公司因引进大唐控股上海产业园项目,需转让金桥出口加工区内的T4部分地块,新金桥物流就位于区内T4地块一期39,494平方米仓库搬迁,向联发公司提出涉及的房屋建(构)筑物、装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交易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定价政策:遵循了相关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既参考了中介机构意见,又考虑了T4地块补偿涉及诸多实际,兼顾补偿事宜双方的利益, 经双方协商确认。
四、此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落实董事会决议,转让T4地块引进大唐控股上海产业园项目,进一步提升开发区产业能级和主业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此项交易的价格遵循了相关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既参考了中介机构意见,又考虑了T4地块补偿涉及诸多实际,兼顾补偿事宜双方的利益,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属公允合理,同时对本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确认而作出。
本次关联交易将增加该地块存货成本3,000万元(约每平方米增加成本428.6元),但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若该地块正式完成土地转让交易将相应减少期间的转让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冯正权、丁以中、乔文骏、皮耐安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4号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关联交易的议案》,是为落实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转让T4地块引进大唐控股上海产业园项目,对公司当前和长远发展有利。
此项交易的价格遵循了相关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既参考了中介机构意见,又考虑了T4地块补偿涉及诸多实际,兼顾补偿事宜双方的利益,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属公允合理,同时对本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确认而作出。
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定价政策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应属公允、合理,对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对此我们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0-012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二0一0年八月二十四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主要内容:审议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
会议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作了讨论和审议,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格式、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对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主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股份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同意公司2010年上半年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报告;
3、同意公司2010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4、同意T4地块一期仓库搬迁补偿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2、3项报告,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与完善,使其更全面、真实和有效。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