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0-03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郎山二路海王工业城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董事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俞蓓芬女士、刘占军先生、于琳女士、张全礼先生、沈大凯先生,独立董事李罗力先生、黄耀文先生、果德安先生、章顺文先生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主持。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本公司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站上刊登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站上刊登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章节。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今日在巨潮网站刊登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30日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证券代码:000078 编号:2010-04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郎山二路海王工业城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0-041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0年半年度关联资金往来
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现进行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2010年6月30日,除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股权资产转让形成的往来款项外,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340万元,全部是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罗力、黄耀文、果德安、章顺文
2010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0-042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长春北斗星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海王生物(本公司、公司):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北斗星:长春北斗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海王生物与张书宁于2010年3月2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经公司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局第51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自然人张书宁签订的关于长春北斗星的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以人民币4,100万元的转让价格,将全资子公司长春北斗星100%股权(包括土地、房产、设备等全部资产)转让予自然人张书宁,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10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上的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张书宁支付的共计4,100万元股权转让款,长春北斗星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相关税费、水电费等费用已结清,本公司不再持有长春北斗星的股权,至此有关长春北斗星的股权转让交易已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10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