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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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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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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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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2010-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0-01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29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龙净环保厦门基地办公大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的通知是于2010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周苏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表决,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1、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拥有位于普陀区桃浦镇金光北块地块,地块总面积56809.6㎡(合85.2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8145.9㎡(合57.2亩),代征地面积18663.7㎡(合28亩)。该地块于2009年12月17日由复兴集团旗下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拍得,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已付清全部土地价款88,400万元。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

    2、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受让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

    3、在工商管理部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叁天内,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7,488.1544万元的股东垫款。

    4、项目公司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由原股东复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出任,总经理由本公司出任。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海外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美元壹仟万元,内容包括备用信用证及结算前风险(PES)等业务。

    授权总经理黄炜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同意控股子公司龙净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同意其在商业银行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最高金额伍佰万美元,同时公司为该内保外贷业务提供反担保,期限为贰年。授权黄炜先生代表公司全权签署该内保外贷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公司承担。 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的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的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五、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0-015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净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拥有位于普陀区桃浦镇金光北块地块,地块总面积56809.6㎡(合85.2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8145.9㎡(合57.2亩),代征地面积18663.7㎡(合28亩)。该地块于2009年12月17日由复星集团旗下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拍得,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已付清全部土地价款88,400万元。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受让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

    ※在工商管理部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叁天内,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7,488.1544万元的股东垫款。

    ※ 本次股权受让不属于关联交易。

    ※ 项目公司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由原股东复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出任,总经理由本公司出任。

    一、交易概述

    1、股权受让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99%股权)出

    资人民币200万元受让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股权受让完成后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上海复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2、董事会审议受让股权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股权受让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资产收购的权限范围之内。为此,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受让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受让公平、合法、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法定代表人:范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营业执照号:3101151020252;法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枣庄路665号402室;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房地产投资。

    (二)其它当事人基本情况

    1、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法定代表人:张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营业执照号:310107000582524;法定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层902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销售建材,装潢材料。

    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情况: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2、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洪衍泽;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营业执照号:3101151019158;法定地址:浦东新区莲园路185号6幢203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情况: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7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2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洪衍泽出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受让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

    该股权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无涉及该股权的讼诉、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2、交易标的存货情况:

    存货账面值(地块)884,333,971.33元,其中:土地出让金884,000,000元、前期工程费280,000元、开发间接费59,809.20元、财务费用-5,837.87元。

    存货地块情况:

    地块名称:普陀区567坊北块

    权属状况:该地块于2009年12月通过招拍取得,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全额支付了土地出让价款,但由于尚未缴纳契税,故未办理房地产权证。

    土地性质:国有出让

    土地面积:38,145.90平方米

    规划用途:住宅

    使用年限:70年,自2010年4月9日至2080年4月8日止

    规划容积率:1.29

    规划设计:项目尚未进入设计阶段,由于容积率较低,以高端的精品别墅为主。

    本项目地块所处的上海市普陀区,交通十分便捷,内、中、外三道环线均从区内穿过,区内还有沪嘉高速及建成和在建的4条轨道交通线。普陀区也是上海连接长三角及内地的重要陆上门户和交通枢纽,位于沪宁发展轴线的起点,上海火车站西站座落在本区,204、312两条国道从区内起始,可达长江流域和东北、西北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设施发达便捷。

    3、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本着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对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审计。

    经审计,截止2010年4月30日,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884,411,920.00元;负债874,411,920.00元;应收账款为零;净资产10,000,000元;公司正处开发期尚未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

    4、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着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对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0年4月30日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净值调整后账面净值评估值增减额增减率%
    ABCD=C-BE=D/B
    流动资产88,440.3888,440.3888,488.7348.350.05
    固定资产0.810.810.79-0.02-2.47
    资产总计88,441.1988,441.1988,489.5248.330.05
    流动负债87,441.1987,441.1987,441.190.000.00
    负债总计87,441.1987,441.1987,441.190.000.00
    净资产1,000.001,000.001,048.3348.334.83

    5、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情况

    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根据评估、审计报告结果为基础,经与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协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净房地产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受让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上海龙净房产以货币资金一次性支付上述股权转让。

    2、截至2010年4月30日,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投入股东垫款人民币87,440.772万元,用于支付项目土地出让价款。作为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股东,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与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按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偿还原股东为项目公司投入的股东垫款。双方确认,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承担股东垫款共计人民币17,488.1544万元。双方同意,在项目公司工商管理部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叁天内,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项目公司支付人民币17,488.1544万元的股东垫款。

    五、受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所在普陀区,是上海中心城区之一,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市政设施和生活设施完善,设计规划良好,投资前景看好,未来三年预计收益约6,800万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书:上会师报字(2010)第2295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2010)第146号

    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4、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0-016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 本次担保数量: 5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389.50万元)。

    ※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量为2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4%,其中(1)对其他法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2)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为27,500万元。

    ※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 2010 年 8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控股子公司龙净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需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公司同意其在商业银行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最高金额伍佰万美元,同时公司为该内保外贷业务提供反担保,期限为贰年。具体担保起始日以担保合同日期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317-319号啟德商业中心9楼904-8室;注册资本:港元50万元;成立时间:2010年3月8日;业务性质:贸易;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截止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3.6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3.60万元,新公司暂无营业收入。

    三、担保内容:

    公司为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内保外贷业务金额为伍佰万美元提供反担保,期限为贰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内保外贷业务金额为伍佰万美元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贰年。此次担保行为不属于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规定的需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活动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担保合法,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30,88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2%,其中(1)对其他法人公司担保数量为0万元。(2)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数量为人民币30,889.5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次十三会议决议;

    2、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2010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0-017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9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45号)核准龙净环保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40万股股票。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数为4,090万股,发行价格为15.50元/股。

    2009年5月18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募集资金总额为63,3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26.0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668.91万元。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光华验(2009)GF字第02000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07年8月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09年5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明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内控制度遵循规范、安全、透明的原则。

    2009年5月25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火炬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09年7月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火炬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调整,调整为由项目实施主体厦门龙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日,厦门龙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房存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银行账号截止日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8600023345280960010.00使用完毕,已销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65121000261358,165,353.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火炬支行0299001076109030.00划转完毕,已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029900107610903141,620,276.36-
    合计-149,785,629.58-

    三、 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201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1,668.91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64.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040.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注1)(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2)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电袋复合式高效除尘器产业化项目未变更13,000.0013,000.0011,000.00754.547,242.76-3,757.2465.842010年7月--
    新型节能电除尘器产业化项目未变更18,000.0018,000.0015,000.00 1,044.55 9,892.13-5,107.8765.952010年7月--
    华电新疆乌鲁木齐热电厂2×300MW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BOT项目未变更10,400.0010,400.0010,400.00765.579,619.63-780.3792.502010年4月456.59-
    补充公司烟气脱硫工程运营资金项目未变更20,268.9120,268.9120,268.91 20,286.09 100.08-2,144.62不适用
    合计-61,668.9161,668.9156,668.912,564.6647,040.61-9,645.4883.01-2,601.2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电袋复合式高效除尘器产业化项目”及“新型节能电除尘器产业化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是:这两个项目原定建设期为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日期较晚为2009年5月,因此影响两个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华电新疆乌鲁木齐热电厂2×300MW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BOT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是:该项目原定的建设期为2008年5月至2009年9月,目前1号机组已于2009年12月正式投运,2号机组因电厂基建月延期至2010年4月竣工,本项目作为其配套项目也相应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重大变化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截止2010年6月30日,电袋复合式高效除尘器产业化项目、新型节能电除尘器产业化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尚未产生效益。补充公司烟气脱硫工程运营资金项目对公司的脱硫业务的发展起到综合的推动作用,效益难以单独核算,上述效益数据系脱硫业务2010年1-6月净利润。

    注3:补充公司烟气脱硫工程运营资金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17.18万元,系补充公司烟气脱硫工程运营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利息收入,该部分资金也一并被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四、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六、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0-018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8月29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龙净环保厦门基地办公大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的通知于2010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安阳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表决,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201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上海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