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式权益变动书
(下转B11版)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书
上市公司: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股票代码:6004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一〇年八月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风神股份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风神股份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报告书披露的国有股权划转已经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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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法定代表人:曹朝阳
注册资本:743,981,000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000008065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0000806-9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主要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易燃液体、腐蚀品、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一般经营项目:化工新材料及相关原材料(危险品除外)、轮胎、橡胶制品、乳胶制品的研究、生产、销售;橡胶、化工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工程建设监理; 提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经营期限:永久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10000806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10-82677370
传真:010-8267739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与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上级主管部门情况简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中国化工的一家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工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化工部直属的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等五家公司重组基础上新设立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于2004年5月9日挂牌成立,是直属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注册资金923,439.7万元,法定代表人:任建新。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控制图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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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
中国化工的核心业务涵盖化工清洗、化工原料、化工新材料、橡胶加工、化工机械、石油炼制、感光化学品、化学地质矿山、膜技术与水处理等多个领域。除橡胶公司外,中国化工的核心企业主要有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
1、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化工新材料和特种化学品为主导业务,在化工新材料、工业清洗和膜与水处理领域居国内领航地位;在石油石化、无机化工、有机原料、精细化工、工程塑料及化工装备等领域具有较强实力。
2、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以基础化学品生产为主导产业,主要生产及销售烧碱、聚氯乙烯、尿素、甲醇、醋酸等产品。
3、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
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主要从事橡胶机械、化工设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最大的橡胶机械制造企业,公司橡胶机械主要产品为:系列硫化机、密炼机、成型机等轮胎生产设备。
4、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在原化工部地质矿山局基础上发展起来,主要从事农药、化肥的生产经营和开发。
5、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
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开发、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和石油进、出口贸易。主要产品结构包括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三大类。主要产品有:车用汽油、轻柴油、化工轻油、MTBE、液化气、聚丙烯树脂、丙烯酸及酯、盐酸、农用硫酸钾、聚氯乙烯树脂、硫磺、石油胶等石油化工产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近3年财务情况简要说明
橡胶公司主要生产及销售易燃液体、腐蚀品、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化工新材料及相关原材料、轮胎、橡胶制品、乳胶制品的研究、生产、销售;橡胶、化工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工程建设监理;提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如下:(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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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最近五年之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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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简要情况如下:
1、中国化工控股子公司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99)53.96%的股份;
2、中国化工控股子公司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沈阳化工集团公司实际持有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98)33.08%的股份;
3、中国化工全资子公司昊华公司持有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78)23.13%的股份;
4、中国化工全资子公司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通过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持有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79)46.33%的股份;
5、中国化工全资子公司昊华公司通过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持有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79)49.94%的股份;
6、中国化工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通过沙隆达集团公司实际持有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53,200553)20.02%的股份;
7、中国化工全资子公司昊华公司通过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实际持有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53)49.14%的股份;
8、中国化工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通过控股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而持有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30)57.44%的股份;
9、中国化工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持有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82)30.54%的股份。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在境内、外没有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权益。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和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橡胶公司和昊华公司都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工正在对各主要业务板块进行整合,根据中国化工战略部署,由橡胶公司负责橡胶轮胎业务,并将昊华公司所持风神股份100,00,000股股权无偿划转给橡胶公司持有。
橡胶公司将充分利用央企平台和集团优势,按照中国化工业务板块整合的战略部署,尽快落实中国化工橡胶轮胎类相关经营性资产的清理和规整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的规定和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要求,依法定程序将相关轮胎类资产进行整合。在此基础上,发挥整体协同效应和规模效益,提高风神股份的核心竞争能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风神股份的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持股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2009年12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会议就以无偿划转方式受让昊华公司所持的159,642,148股风神股份股权事宜进行了研究,根据会议决议同意与昊华公司签署《国有股权划转协议书》。
2009年12月21日中国化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昊华公司将其持有的159,642,148股风神股份股权划转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2009年12月21日,橡胶公司与昊华公司签署了《国有股权划转协议书》。因昊华公司持有159,642,148股风神股份的股份中59,642,148股为昊华公司认购风神股份2008年非公开发行所得, 为限售流通股,其限售期至2011年12月28日,尚不具备划转条件,因此2010年8月31日,橡胶公司与昊华公司签署了《国有股权划转的补充协议书》,昊华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100,000,000股风神股份股权划转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10]3号文批准昊华公司所持风神股份的股份划给橡胶公司持有。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昊华公司签署的《国有股权划转的补充协议书》,昊华公司将其持有的风神股份100,000,000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给信息披露义务人。风神股份目前总股本为374,942,148股,本次划转股份占目前总股本的26.67%。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股权划转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风神股份的控股股东。
《国有股权划转的补充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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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转让股份权益限制情况
本次变动股份不存在质押和权属争议等权益限制情形,也不会产生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损害。
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意承接风神股份原控股股东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风神股份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承诺,即:本次划入的100,000,000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限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风神股份股本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10%;当连续5个交易日风神股份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均达到7.5元时(若风神股份股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做除权、除息处理,上述价格按照除权、除息规则相应调整),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上述股份。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已经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股权转让资金支付。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橡胶公司没有改变风神股份主营业务或者对风神股份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橡胶公司目前没有对风神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风神股份进行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橡胶公司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规范的法律程序,对风神股份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必要的调整,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合同或默契。
四、橡胶公司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风神股份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橡胶公司没有对风神股份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橡胶公司没有对风神股份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风神股份仍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风神股份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二、关联交易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风神股份存在关联交易,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风神股份提供融资担保及向风神股份出售合成橡胶等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风神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交易原则,公开、公平,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本次股权划转,未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风神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产生重大影响,仍按原关联交易协议执行。
风神股份已建立了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与关联企业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风神股份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制定了关联交易协议条款,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风神股份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了有关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三、同业竞争
(一)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从事具体业务的经营,与风神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下属经营与风神股份相同或相近业务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以下简称“关联同业企业”)为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橡桂林”)和中车双喜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双喜”)。中橡桂林主要从事航空轮胎、斜交载重轮胎、特种轮胎和工程机械轮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中车双喜主要从事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风神股份主要从事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和工程机械轮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斜交载重轮胎产品近年来被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产品替代的趋势加快,产品市场空间不断缩减,是风神股份正在逐步退出的业务。
上述两家企业和风神股份轮胎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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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橡桂林、中车双喜与风神股份存在经营相同或相近业务情况,但未对风神股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风神股份的独立性。具体原因如下:
1、从上述关联同业企业所处地域、产品差异、产能、品牌等情况分析,关联同业企业之间存在经营相同或相近业务的情况对风神股份的影响很小:
(1)斜交载重轮胎产品近年来被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产品替代的趋势加快,产品市场空间不断缩减,是风神股份正在逐步退出的业务。
(2)中橡桂林工程机械轮胎产品和风神股份存在部分重叠,但其工程机械轮胎生产规模小,2009年产量为3.6万套,仅为风神股份同类产品的8.5%,市场占有率很低。
(3)中车双喜虽然从事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2009年的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产量为65.4万套,与风神股份2009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产量344.5万套相比,规模较小,市场占有率很低。
(4)风神股份生产的“风神”牌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产品是中国名牌产品,上述关联同业企业在生产规模、产品品质等方面与风神股份存在显著区别。
2、相关企业与风神股份经营相同或相近业务的情况在本次风神股份部分股权划转进入橡胶公司前已经形成,彼此之间不存在违背市场规律的现象,也未对风神股份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相关企业均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拥有自主品牌,彼此均不能影响对方的生产、采购、销售、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及资本性支出等方面的决策。
4、轮胎产品市场为完全竞争市场,且橡胶公司下属企业合计销售收入占全国轮胎产品销售总额的比例较低,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2009年统计资料,风神股份、中车双喜和中橡桂林合计销售收入占全国轮胎销售总额的比例约为5.56%。橡胶公司无法通过直接或间接干预下属一方或几方的方式来支持另一方或几方发展。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车双喜、中橡桂林与风神股份相互之间的影响有限。
(二)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中国化工全资子公司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通过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持有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海橡胶”)46.33%的股份。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轿车子午线轮胎和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009年,黄海橡胶生产轿车子午线轮胎183万套(风神股份没有此类产品),全钢载重子午胎71万套,市场占有率较低,而且黄海橡胶不生产风神股份的主要产品工程机械轮胎。黄海橡胶与风神股份之间的相互影响很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避免与风神股份同业竞争的安排
本次将昊华公司持有的风神股份股权无偿划转给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橡胶轮胎类业务经营资产规整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推进解决同业竞争的一项重要工作。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以避免与风神股份形成同业竞争:
1、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中国化工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下属企业的国有股权管理,将公允地对待各被投资企业,并且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作出不利于风神股份的决定或措施。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制订业务发展规划时,会对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方向、产品类型、市场分布、销售客户等予以区分,避免下属其他企业与风神股份形成同业竞争。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国化工业务调整的战略部署,积极有序地推进对中国化工下属的橡胶轮胎类相关业务与资产的整合工作。在整合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上市公司监管及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要求,对相关轮胎资产进行清理、剥离后,在相关轮胎资产具备进入上市公司条件时,通过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现金购买以及上市公司认可的其他有效方式将信息披露义务人下属相关轮胎资产及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4、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完成对下属中车双喜轮胎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的资产清理、剥离工作,就解决与风神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形成有效方案并依法予以披露。
5、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干预有关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并致使风神股份受到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承担相关责任。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推进和实施橡胶公司轮胎类产业板块整合工作,可以有效解决与风神股份存在的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风神股份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橡胶公司为风神股份提供融资担保和向风神股份出售合成橡胶等。双方按照平等、市场经济原则签署了关联交易协议,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以上交易经风神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风神股份及时进行了公开披露。该关联交易不影响风神股份的独立性,也未损害风神股份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风神股份之间的交易内容及金额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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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风神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与风神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风神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风神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者其他类似安排。
四、对风神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风神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风神股份股票情况
1、在协议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风神股份的股票。
2、在协议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风神股份的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方买卖风神股份股票情况
1、在协议签署日前6个月内,昊华公司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风神股份的股票。
在协议签署日前6个月内,昊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风神股份的股票。
2、在协议签署日前6个月内,中国化工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风神股份的股票。
在协议签署日前6个月内,中国化工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风神股份的股票。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且在依法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前,未知悉有关权益变动的内幕信息。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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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意见
(一)2007年度审计意见
橡胶公司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审计。
2007年度审计意见(天职京审字[2008]第1316号)为:“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2007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二)2008年度审计意见
橡胶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审计。
2008年度审计意见(天职京审字[2009]第675号)为:“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2008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三)2009年度审计意见
橡胶公司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审计。
2009年度审计意见(中审亚太审字[2010]010076-01-01号)为:“我们认为,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2009年度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10)010076-01-01号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2009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燕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运宁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曹朝阳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橡胶公司和风神股份法定地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受让风神股份股权的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昊华公司签署的《国有股权划转协议书》、《国有股权划转的补充协议书》。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风神股份之间的产品购买协议,担保合同。
6、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买卖风神股份股票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避免同业竞争、保持被风神股份经营独立性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2007年、2008年及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1、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3号)。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曹朝阳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
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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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朝阳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司简称:风神股份 股票代码:600469 公告编号:临2010-15
关于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签署
《国有股权划转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以下称:“橡胶公司”) 于2009年12月21日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下称:“昊华公司”)签署了《国有股权划转协议书》,昊华公司将所持公司股份159,642,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8%)无偿划转给橡胶公司。昊华公司和橡胶公司均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10]3号文批准了以上股权划转事宜。橡胶公司因此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申请行政许可。
近日,本公司接到昊华公司的通知。因昊华公司持有风神股份159,642,148股股份中的59,642,148股为其认购风神股份2008年非公开发行所得, 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至2011年12月28日,尚不具备划转条件,为此橡胶公司与昊华公司于2010年8月31日签署了《国有股权划转的补充协议书》,约定昊华公司将其持有的风神股份100,000,000股股份划转给橡胶公司持有。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橡胶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67%;昊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642,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鉴于上述国有股权划转方案的调整,橡胶公司已从中国证监会撤回了上市公司豁免要约收购的行政许可申请报告,中国证监会亦退回了橡胶公司此前报送的申请材料。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1日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股票代码:6004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中基财富嘉园A座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010-5865062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一○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橡胶公司/划入方 |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
| 风神股份 |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 昊华公司/划出方 |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前为风神股份第一大股东 |
| 中国化工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橡胶公司、昊华公司均为其全资子公司 |
| 《国有股权划转协议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昊华公司于2009年12月21日签订的《国有股权划转协议书》 |
| 《国有股权划转的补充协议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昊华公司于2010年8月31日签订的《国有股权划转的补充协议书》 |
| 本报告书 |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国务院国资委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公司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A股、股份 | 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的风神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
| 协议签署日 | 2010年8月31日 |
|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元 | 人民币元 |
| 项目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3,401,431,099.89 | 11,026,073,269.89 | 13,002,630,830.83 |
| 净资产 | 2,855,459,664.17 | 3,513,859,594.24 | 4,643,025,675.13 |
| 主营业务收入 | 8,731,068,387.42 | 7,597,210,730.28 | 7,861,800,341.61 |
| 净利润 | 300,252,757.83 | 130,421,057.99 | 202,615,957.49 |
| 净资产收益率 | 6.46% | 1.15% | 0.79% |
| 资产负债率 | 78.69% | 68.13% | 64.29% |
| 姓名 | 曾用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位 | 国籍 | 长期居留地 | 其他居留权 |
| 曹朝阳 | 无 | 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
| 徐维欣 | 无 | 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
| 鞠建宏 | 无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 划出方 | 昊华公司 |
| 划入方 | 橡胶公司 |
| 无偿划转数量(股) | 100,000,000 |
| 占风神股份总股本的比例 | 26.67% |
| 股份性质 | 国有股 |
| 协议签订时间 | 2010年8月31日 |
| 关联企业名称 | 主要产品 | 2009年产量(万套) | 资产关系 | 企业地址 |
| 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 | 斜交载重轮胎 | 11.4 | 橡胶公司持股100% | 广西桂林 |
| 工程机械轮胎 | 3.6 | |||
| 中车双喜轮胎有限公司 | 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 | 65.4 | 橡胶公司持股95% | 山西太原 |
|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 | 344.5 | 昊华公司持股42.58% | 河南焦作 |
| 工程机械轮胎 | 42.5 | |||
| 斜交载重轮胎 | 49.8 |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 橡胶公司 | 控股股东 | 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 442,062,729.14 | 24.22 | |||
| 橡胶公司 | 控股股东 | 支付担保费 | 协议价 | 3,501,828.00 | 22.59 | 现金 | |
| 橡胶公司供销分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向上市公司出售合成橡胶 | 市场价 | 659,860,753.25 | 77.69 | 现金 |
| 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向上市公司出售轮胎外胎 | 市场价 | 60,780,028.00 | 56.78 | 现金或承兑汇票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编制单位: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合并)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目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2日 |
| 流动资产: | -- | -- | -- |
| 货币资金 | 1,684,090,507.52 | 711,048,975.23 | 1,606,227,297.9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721,425.00 | 0.00 |
| #短期投资 | -- | -- | 0.00 |
| 应收票据 | 625,068,382.77 | 85,500,451.00 | 155,636,522.85 |
| 应收账款 | 1,126,878,259.85 | 732,988,656.76 | 742,591,584.83 |
| 预付款项 | 367,953,392.77 | 1,018,132,466.87 | 547,608,848.45 |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0.00 |
| 应收利息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应收款 | 1,598,833,437.33 | 1,209,198,230.31 | 368,450,319.60 |
| 存货 | 1,943,451,461.69 | 1,069,805,406.90 | 997,909,776.96 |
| 其中:原材料 | 569,850,157.78 | 354,331,344.29 | 414,143,312.67 |
| 库存商品(产成品) | 1,162,155,078.38 | 587,969,434.56 | 429,689,572.3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 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0.00 | 0.00 | 573,574.59 |
| 流动资产合计 | 7,346,275,441.93 | 4,827,395,612.07 | 4,418,997,925.23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2,720,419.04 | 0.00 | 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0.00 | 0.00 | 0.00 |
| △长期应收款 | 0.00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93,319,579.51 | 107,121,111.88 | 49,828,433.24 |
| #股权分置流通权 | -- | -- | 78,508,429.23 |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固定资产原价 | 5,986,063,691.39 | 5,225,069,239.62 | 8,518,643,368.48 |
| 减:累计折旧 | 1,552,111,056.02 | 1,279,073,212.62 | 2,124,189,495.03 |
| 固定资产净值 | 4,433,952,635.37 | 3,945,996,027.00 | 6,394,453,873.45 |
|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4,969,413.78 | 11,838,017.79 | 60,493,303.26 |
| 固定资产净额 | 4,418,983,221.59 | 3,934,158,009.21 | 6,333,960,570.19 |
| 在建工程 | 952,262,766.26 | 1,730,359,435.52 | 1,513,359,653.01 |
| 工程物资 | 133,853,308.26 | 117,938,065.69 | 246,146,266.37 |
| 固定资产清理 | 1,915,666.74 | 790,629.00 | 0.00 |
| 无形资产 | 241,261,310.55 | 184,081,645.83 | 322,235,412.06 |
| △商誉 | 0.00 | 0.00 | 36,676.63 |
| #*合并价差 | -- | -- | 704,677.07 |
| 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 | 102,575,415.69 | 71,456,316.03 | 14,167,444.6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815,154.03 | 9,439,248.60 | 7,248,059.11 |
| #递延税款借项 | -- | -- | 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长期资产) | 70,448,816.29 | 43,333,196.06 | 17,437,284.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55,155,657.96 | 6,198,677,657.82 | 8,583,632,905.60 |
| 资 产 总 计 | 13,401,431,099.89 | 11,026,073,269.89 | 13,002,630,830.83 |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
| 编制单位: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合并)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目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2日 |
| 流动负债: | -- | -- | -- |
| 短期借款 | 2,662,878,521.64 | 2,682,296,685.48 | 2,068,275,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 应付票据 | 752,227,092.64 | 225,387,927.32 | 405,508,890.00 |
| 应付账款 | 1,562,724,381.97 | 1,220,406,893.68 | 1,503,394,283.15 |
| 预收款项 | 578,963,574.01 | 464,533,056.50 | 611,713,360.40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8,133,926.87 | 172,959,688.85 | 62,878,336.75 |
| 其中:应付工资 | 58,697,044.09 | 25,316,685.45 | 38,188,125.92 |
| 应付福利费 | 324,161.95 | 1,876,663.70 | 18,377,679.94 |
| 应交税费 | 13,025,017.70 | 73,754,541.23 | 228,360,338.26 |
| 其中:应交税金 | 12,051,942.69 | 70,444,487.36 | 217,231,171.67 |
| 应付利息 | 3,310,003.98 | 662,442.00 | 1,297,620.00 |
| 应付股利(应付利润) | 0.00 | 60,025.00 | 0.00 |
| 其他应付款 | 656,399,953.26 | 541,852,159.63 | 573,404,400.2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1,386,061.68 | 3,000,000.00 | 156,5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0.00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649,048,533.75 | 5,384,913,419.69 | 5,611,332,228.81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长期借款 | 3,037,614,570.00 | 1,288,587,350.00 | 1,838,897,834.36 |
| 应付债券 | 0.00 | ||
| 长期应付款 | 619,202,486.74 | 652,106,788.25 | 695,054,472.38 |
| 专项应付款 | 128,065,102.61 | 180,586,121.71 | 89,505,590.00 |
| 预计负债 | 3,250,000.00 | 0.00 | 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02,942.60 | 0.00 | 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7,487,800.02 | 6,019,996.00 | 124,815,030.1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96,922,901.97 | 2,127,300,255.96 | 2,748,272,926.89 |
| 负 债 合 计 | 10,545,971,435.72 | 7,512,213,675.65 | 8,359,605,155.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 —— |
| 实收资本(股本) | 743,981,000.00 | 743,981,000.00 | 743,981,000.00 |
| 法人资本 | 743,981,000.00 | 743,981,000.00 | 743,981,000.00 |
|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 743,981,000.00 | 743,981,000.00 | 743,981,000.00 |
| 集体法人资本 | 0.00 | ||
| 资本公积 | 793,213,394.19 | 286,265,536.58 | 1,228,537,720.80 |
| 盈余公积 | 0.00 | ||
|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 -- | -15,129,033.16 | |
| 未分配利润 | 265,367,572.15 | 286,452,477.08 | 40,646,898.3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02,561,966.34 | 1,316,699,013.66 | 1,998,036,585.9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52,897,697.83 | 2,197,160,580.58 | 2,644,989,089.1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55,459,664.17 | 3,513,859,594.24 | 4,643,025,675.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401,431,099.89 | 11,026,073,269.89 | 13,002,630,830.83 |
| 合并利润表 | |||
| 编制单位: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合并)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目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9,236,699,512.97 | 7,717,741,229.52 | 8,023,937,408.80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8,731,068,387.42 | 7,597,210,730.28 | 7,861,800,341.61 |
| 其他业务收入 | 505,631,125.55 | 120,530,499.24 | 162,137,067.19 |
| 减:营业成本 | 7,499,686,162.37 | 6,527,497,829.31 | 6,665,975,499.80 |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7,045,620,521.01 | 6,455,477,761.87 | 6,517,155,221.25 |
| 其他业务成本 | 454,065,641.36 | 72,020,067.44 | 148,820,278.55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2,220,377.74 | 44,994,121.58 | 40,723,831.94 |
| 销售费用 | 367,702,269.42 | 363,877,896.81 | 265,844,804.17 |
| 管理费用 | 741,566,519.79 | 483,458,174.52 | 560,210,577.14 |
| 其中:业务招待费 | 17,158,968.32 | 19,552,527.81 | 19,887,042.75 |
| 研究与开发费 | 287,094,065.17 | 31,152,203.91 | 7,657,224.53 |
| 财务费用 | 280,433,327.21 | 163,584,014.61 | 175,373,830.15 |
| 其中:利息支出 | 313,430,384.84 | 211,968,100.49 | 206,182,203.08 |
| 利息收入 | 77,799,552.59 | 54,256,455.93 | 35,894,705.56 |
| 汇兑净损失(汇兑净收益以“-”号填列) | 3,605,304.44 | 52,498.15 | 1,324,065.87 |
| △资产减值损失 | 61,406,275.03 | 82,958,219.22 | 7,260,824.04 |
| 其他 | 0.00 | 0.00 | 0.00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197,425.00 | 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57,810.35 | 2,775,685.82 | 1,545,569.9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319,020.49 | 273,561.07 | 37,355.4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5,042,391.76 | 53,949,234.29 | 310,093,611.48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7,296,179.04 | 113,541,748.41 | 23,212,426.23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4,001,387.86 | 31,914,811.34 | 440,032.1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 0.00 | 0.00 | 0.00 |
| 政府补助(补贴收入) | 47,995,873.66 | 60,575,423.03 | 17,973,916.09 |
| 债务重组利得 | 913,647.91 | 838,912.63 | 1,153,786.1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314,995.56 | 18,235,141.94 | 31,625,701.99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3,442,626.08 | 12,079,600.31 | 8,363,600.54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非货币性交易损失) | 0.00 | 0.00 | 0.00 |
| 债务重组损失 | 0.00 | 213,662.77 | 18,640.6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50,023,575.24 | 149,255,840.76 | 301,680,335.72 |
| 减:所得税费用 | 49,770,817.41 | 18,834,782.77 | 97,063,832.71 |
| 加:#*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 | -- | -2,000,545.5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0,252,757.83 | 130,421,057.99 | 202,615,957.49 |
| 减:* 少数股东损益 | 180,555,663.70 | 104,025,823.79 | 190,291,252.66 |
| 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9,697,094.13 | 26,395,234.20 | 12,324,704.8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 编制单位: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合并)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目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32,103,954.04 | 7,778,866,354.62 | 7,615,583,284.8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621,993.22 | 30,064,794.49 | 35,869,048.0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7,742,009.09 | 729,691,367.65 | 267,017,871.3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06,467,956.35 | 8,538,622,516.76 | 7,918,470,204.2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823,337,200.49 | 6,317,476,504.10 | 5,750,868,293.13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5,848,363.87 | 653,902,143.55 | 566,387,641.4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6,354,542.42 | 415,046,936.36 | 464,567,873.0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7,828,583.64 | 766,593,710.94 | 179,228,186.9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13,368,690.42 | 8,153,019,294.95 | 6,961,051,994.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3,099,265.93 | 385,603,221.81 | 957,418,209.7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35,609.20 | 118,998.53 | 3,8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60,489.28 | 4,207,123.10 | 385,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923,312.78 | 9,100,452.07 | 2,434,397.5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955,049.05 | 122,416.76 | 84,660,941.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174,460.31 | 13,548,990.46 | 91,280,338.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13,196,805.49 | 1,819,170,486.14 | 1,980,468,729.6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20,000.00 | 51,071,986.00 | 42,039,636.67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123,768.23 | 459,439,764.59 | 408,311.3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9,940,573.72 | 2,329,682,236.73 | 2,022,916,677.6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5,766,113.41 | -2,316,133,246.27 | -1,931,636,339.1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20,000.00 | 0.00 | 987,452,876.09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0.00 | 976,402,395.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000,883,241.64 | 3,186,583,151.34 | 2,835,587,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950,309.25 | 331,077,417.84 | 170,777,039.8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54,653,550.89 | 3,517,660,569.18 | 3,993,816,915.9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937,711,040.00 | 2,081,627,461.34 | 1,985,946,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8,219,573.91 | 264,260,575.85 | 216,514,193.9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0.00 | 15,934,007.80 | 1,723,565.5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9,434,556.08 | 724,366,180.52 | 13,434,486.4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05,365,169.99 | 3,070,254,217.71 | 2,215,894,680.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9,288,380.90 | 447,406,351.47 | 1,777,922,235.5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45,937.25 | 513,085.59 | -929,647.1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2,175,596.17 | -1,482,610,587.40 | 802,774,459.0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25,897,166.09 | 2,151,414,393.91 | 787,597,955.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98,072,762.26 | 668,803,806.51 | 1,590,372,414.58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焦作市 |
| 股票简称 | 风神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46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权益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 权益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 ||
|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权划转:变动数量: 100,000,000股 变动比例: 26.67%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说明:本次股权划转已经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