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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0-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10-04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等地设立5家分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4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事项(详见2009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已获核准。根据该批复:

      1、核准公司在北京设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管理北京的证券营业部;核准公司在上海设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管理上海的证券营业部;核准公司在广东设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管理广东(除深圳)的证券营业部;核准公司在湖北设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管理湖北的证券营业部;核准公司在江苏设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管理江苏的证券营业部。

      2、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公司的筹建工作,依法配备人员,健全完善业务制度和设施,并向分公司所在地证监局申请验收。如公司逾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该批复文件相关内容将自动失效。

      3、公司将自通过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中国证监会申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自领取《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和分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示工作。

      4、分公司取得《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后,将依法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超越核准范围经营。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