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名称:凌云B股 证券代码:900957 编号:2010-013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0年8月31日上午9点30分在广州江湾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依法召开,董事长于爱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2名, 代表股份总计1444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39%。其中法人股股东代表2名,所持股份总计14445万股。无流通股股东参加会议。
本公司部分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不对华宝公司实施增资的报告》。
同意14445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郭蓓蓓律师、田云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发表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