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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召开2010年度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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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2010-015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10年9月1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优化子公司的资本结构,解决现有子公司自有资本与经营规模不匹配,资产负债率偏高的问题,有效规避涉税风险,公司拟增加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含三山岛金矿、焦家金矿、精炼厂三家分公司)注册资本由现在的0.9亿元增加到7.6亿元;山东黄金矿业(沂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现在的0.4亿元增加到1.2亿元;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现在的0.7亿元增加到1.8亿元;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现在的0.5亿元增加到3.0亿元,青岛鑫莱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现在的0.89亿元增加到1.50亿元。

      二、全票审议通过了《资产收购协议》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鑫莱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公司此前代垫资金投资形成的资产,资产收购价款按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际支付资金的帐面原值3919.32万元计,该资产收购价款形成公司应收款,由青岛鑫莱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分期支付。

      三、全票审议通过了《山东黄金总部大厦租赁合同书》(关联董事陈玉民、崔仑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全部同意)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公司坐落于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山东黄金总部大厦部分楼层区域,租赁房屋总面积为6790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2元/天向公司支付租金,总计每年支付租金总额为4,956,700元,租赁期限为10年。

      独立董事认为本项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协议内容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