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华西证券为嘉实恒生
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 LOF)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华西证券自2010年9月2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LOF)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1.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755)83025723/(028)86150035
传真:(0755)83025991/(028)86155733
联系人:金达勇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LOF)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日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根据2010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74号)和2010年7月12日《关于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0] 445号)的核准,我司于2010年7月28日至2010年8月27日完成了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目前验资工作已完成。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4,481,957,028.65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4,481,957,028.65份;认购款项在本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1,006,488.06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10年8月27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37,683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 元 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4,482,963,516.71份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9月1日获得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日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第七次收益分配公告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26日生效。根据《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约定,经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10年8月31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024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2,599,828.47元;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10年8月31日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简称:嘉实超短债债券,基金代码:070009)。
现将本次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0年9月3日
2、红利发放日:2010年9月6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10年9月3日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9月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9月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0年9月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并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9月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相关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0年9月2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2、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东莞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徽商银行、临商银行、杭州银行、温州银行、南京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渤海银行、洛阳银行、渤海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财富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浙商证券、民生证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华泰证券、中航证券(原江南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原联合证券)、德邦证券、东海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金元证券、国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广州证券、南京证券、安信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江海证券、方正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恒泰证券、华融证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