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源发
破产重整获法院受理
破产重整获法院受理
2010-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徐锐 ○编辑 全泽源
⊙记者 徐锐 ○编辑 全泽源
*ST源发今日披露,公司日前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决定书》,8月30日,法院依法受理债务人*ST源发破产重整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ST源发清算组担任本案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
据了解,法院指定下列机构及人员为清算组成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臧国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蒋鹤磊、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杨炯、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刘欣、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健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并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王福祥任清算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