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诉讼事宜的补充公告
2010-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8月26日,媒体报道本公司子公司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天津”)、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保定”)曾经的外方股东澳大利亚哈德罗克(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德罗克”)因历史上的股权转让事宜起诉本公司及子公司瑞普天津、瑞普保定等。2010年8月27日经询问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得知确有诉讼事实。
经协商,哈德罗克方撤诉,2010年8月30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准许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
2010年9月1日,哈德罗克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和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关的历次股权变动是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对上述两公司的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任何异议,也不存在发生任何潜在纠纷的可能,本公司今后也不会就上述两公司的历次股权变动提出任何异议。”
发行人所涉的上述诉讼的和解过程和处理结果未损害发行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