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恢复“市值估值法”的公告
关于旗下基金恢复“市值估值法”的公告
2010-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恢复“市值估值法”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0年7月5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旗下基金产品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中国平安(股票代码:601318)”、“深发展A(股票代码:00000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2010年9月2日,上述股票恢复正常交易,本公司认为旗下基金产品所持有的上述股票当日收盘价格更能客观反映该股票价值。为了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更加合理地反映上述股票的公允价值,经托管人同意,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9月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所持有的上述股票恢复“市价估值法”估值。
截止2010年9月2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深发展A”、“中国平安”股票明细:
基金名称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01318 | 中国平安 | 600000 |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000001 | 深发展A | 5880336 |
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01318 | 中国平安 | 58000 |
届时,本公司旗下持有“深发展A”、“中国平安”股票的基金,其申购、赎回价格将按此次调整后的估值原则确定的基金净值计算,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