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太原市高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司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0]1966号文批准,2010年太原市高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自2010年9月6日至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20亿元,其中上网发行预设份额为1亿元。
二、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三、本期债券上网发行期认购代码为101698、证券简称为“10并高铁”。发行完毕后,认购代码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1062。
四、认购本期债券上网发行份额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
五、在发行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认购委托,按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六、网上发行期间,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报盘认购,以1,000 元面值即10张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数量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张;认购价格为每张100元,认购价格高于或低于100元的认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均视为非法委托而予以撤单。
网上发行首日(9月6日),每一证券账户认购上限为1万张且不可重复认购,网上发行第二日(9月7日)每一证券账户单笔认购上限为10万张且允许重复认购。
七、投资者在网上发行期内通过证券营业部认购本期债券上网发行份额,不需缴纳佣金,深交所亦不向各会员单位收取经手费。
八、有关本期债券的其他信息详见有关媒体刊载的《2010年太原市高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