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0-022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2030278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1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鸣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沈大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20302780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关于选举顾建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票20302780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关于向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中期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票20302780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成宝先生、杨颖颖女士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3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0-02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9月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顾建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致同意选举顾建清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