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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10-031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26日分别以直接送达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表决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6日中午12点。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10- 032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防范公司融资方式单一的风险,解决公司目前因商业银行借款不足带来的资金紧张状况,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由于向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利率比商业银行实际执行利率低,降低了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向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公司预计全年向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金额将不超过12亿,用于偿还到期商业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资金使用费将不超过6000万元。

      由于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向春

      注册资本:162200万元

      与本企业关系:控股母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1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里28号中冶大厦

      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8月28日

      主营业务:各类机制纸、板纸、加工纸、包装用纸的生产、科研开发、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科技开发、销售;造纸原料林种植,原料竹、苇及草浆、竹浆、木浆的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施工装饰,机械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与工程承包,工业工程设计;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及管理。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支付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使用费的利率参考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商业银行借款不足已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公司向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对解决公司融资方式单一、流动资金紧张、保证公司未来的正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意义。支付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使用费的利率参考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与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或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帮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为:股份公司向集团公司借款支付资金使用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对解决公司融资方式单一、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意义,支付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使用费的利率参考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表决程序及公平性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向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资金使用费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2010年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并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本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本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书

      2、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10—033号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9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10年9月17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受委托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向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凭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住所地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城区的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函登记时间以邮戳为准,但公司于2010年9月23日前收到的方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0年9月23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城区柔远镇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四、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无)

      1、投票的起止时间:

      2、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3、股东大会提交的投票方法:

      五、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无)

      1、投票起止时间:

      2、投票方法: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城区柔远镇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55000

      联 系 人:史君丽

      联系电话:0955—7679334

      传 真: 0955—7679339 7679216

      2、会议费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无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7日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1、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