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关于与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0-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0-40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电力主业,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本公司与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该公司为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故下列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本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收购其新疆塔尕克一级水电站(装机容量4.9万千瓦)及相关资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0年9月6日签署了《资产收购框架协议》,现将该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甲方同意将其新疆塔尕克一级水电站及相关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此项收购。
2、双方同意聘请共同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收购资产进行评估。在资产评估后,乙方同意以评估价为基础,以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价格收购新疆塔尕克一级水电站及相关资产。
3、该资产收购事项需经甲乙双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成立。
4、本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框架协议的签署,仅确定双方的合作意向,就上述框架协议内容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上述资产收购事宜尚需双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成立,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