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0—016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年8月25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9月4日上午9:30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办理抵押贷款的议案》。
2010年5月14日,本公司以391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竟得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出让的785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规划总用地为8894平方米),拟用于建设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购物中心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土地的议案》。为不断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增强发展动力,巩固强势地位,提高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购买该土地,用于建设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购物中心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市场价格对该地的地上建筑物进行动迁,对欧亚购物中心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投资进度、项目建设期、市场定位等进行论证,提出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并办理项目报批及开工建设的有关事宜。
目前,欧亚购物中心项目正在积极、有序的推进过程中。根据该项目的总体推进情况和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迎春路支行申请贰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期限为五年。以坐落在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的房地产(长房权字第1090001571号、房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长国用(2008)第120003136号、土地使用面积2685平方米)作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迎春路支行办理抵押贷款贰亿元人民币,用于新增固定资产支持融资项目。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