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0-038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通知情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0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6日上午9时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志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61,91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1.99%,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生产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6日
备查文件:
1、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