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贵州东方红升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变性燃料甲醇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赤天化 证券代码:600227 编号:临2010-3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金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与贵州东方红升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变性燃料甲醇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 年 8月 26 日,我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金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赤公司”或“甲方”)与贵州东方红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东方红升”或“乙方”) 签订了《关于变性燃料甲醇的合作框架协议》,现将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金赤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及募集资金投资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24日,注册地为贵州省桐梓县,经营范围为尿素零售、复合肥销售、煤化工技术开发、咨询等服务。注册资本为壹拾叁亿元整,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金赤化工拥有30万吨/年合成氨、52万吨/年尿素、30万吨/年甲醇的生产能力,是贵州省重点项目,也是贵州省新型煤化工的示范项目,具有较好的技术和资源优势。该项目目前正处于设备安装阶段,预计年底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工作,2011年一季度进入试车和调试阶段。
贵州东方红升是北京东方红升新能源应用技术研究院投资的企业。其战略合作伙伴包括:国家化工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全国醇醚燃料与醇醚清洁汽车委员会;江苏省煤化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石油大学等。合作团队中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教授10人、高级工程师7人、研究员10人。贵州东方红升依托强有力的技术团队与技术支撑,已是贵州省甲醇燃料地方标准的制定单位之一。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按国家标准保质、保量的供应乙方优质的甲醇,并负责甲醇和变性醇的运输,运输费用另行商定。甲醇的供应价格根据甲方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原则来确定,并保持价格相对稳定。
2、甲方原则同意与乙方成立合资公司生产变性醇、推广运行甲醇柴油,并以此为前提为合资公司的M10车用甲醇柴油和工业用M30甲醇柴油的设施建设提供场地。
3、乙方承诺乙方及其子公司在遵义市生产变性醇、推广、运行M15甲醇汽油所需的甲醇全部从甲方的生产厂购买。并同意在生产变性醇,以及推广使用M10甲醇柴油时,以成立合资公司的运行模式与甲方合作,向全省推广。
4、鉴于乙方已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签订了在贵阳市、六盘水市、遵义市推广M15车用甲醇汽油的合作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向省市政府提出申请,在遵义市推广运行M15甲醇汽油。
三、签署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金赤化工此次与贵州东方红升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符合金赤化工的发展规划要求,将有效拓展并保证公司在未来的销售渠道,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市场中的地位。同时,对稳定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和拓宽经营范围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金赤公司本次与贵州东方红升签订《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各方按框架性协议进行落实、实施直至签署正式合同之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防范。
五、备查文件
《关于变性燃料甲醇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