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8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6日上午10:00-12:00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0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476,875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6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代表、律师等列席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第二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刘年新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76,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1.1.2选举马先彬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76,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1.1.3选举邓新泉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76,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1.1.4选举卢国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76,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1.1.5选举王全国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76,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1.2选举第二届董事会4名独立董事
1.2.1选举何文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76,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1.2.2选举毛裕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76,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1.2.3选举吴镝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76,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1.2.4选举颜琼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76,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王光明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76,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2.2选举唐世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76,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476,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和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476,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和弃权。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朱永梅律师、邬克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9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0年9月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刘年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成员:董事长刘年新、董事马先彬、董事邓新泉、董事卢国林、独立董事吴镝;召集人:董事长刘年新。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成员:独立董事何文祥、董事长刘年新、独立董事颜琼、董事邓新泉、独立董事吴镝,召集人:独立董事何文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独立董事毛裕国、独立董事何文祥、董事邓新泉、董事王全国、独立董事吴镝,召集人:独立董事毛裕国。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成员:独立董事吴镝、董事长刘年新、董事马先彬、独立董事毛裕国、独立董事何文祥,召集人:独立董事吴镝。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聘任刘年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马先彬先生、王全国先生、黄珊先生、葛真先生、韩玖峰先生、陈远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卢国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庆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相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年新,男,1956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室内建筑师、高级环境艺术设计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高级职业经理人。1989年至今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理事、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副会长、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主席等职。200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刘年新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陈远浩是刘年新先生之妻弟。刘年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76%股份,通过深圳市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7386%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先彬,男,1965年9月生,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高级职业经理人,高级室内建筑师。1993~1998年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建筑设计院任主任建筑师,历任本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马先彬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86%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国林,男,1964年5月生,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1984~1990年任江西省修水县审计局主审、企业股股长,1991~1995年任江西省修水县审计事务所所长,1995~1998年任深圳华盛集团财务经理,1998年~2010年历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卢国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86%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全国,男,1970年9月生,1992~1996年任广东省深圳市深华旅游服务公司部门经理,1996~2000年任广东省深圳市天力经济文化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至今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王全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25%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远浩,男,1966年3月生,国家一级项目经理,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1988年至今历任本公司项目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
陈远浩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之妻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74%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庆平,男,1974年10月生,1999年至今任本公司总经办主任。200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庆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玖峰 ,男,1963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1991年3月~1993年9月 任华晨集团公司投资部经理,1993年9月~1995年7月任海晨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7月~2004年1月任大连证券南方总部经纪业务部经理,2004年2月~2010年3月任浙商证券(原金信证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2010年3月进入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韩玖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葛真,男,1962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长春跃华装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至今历任深圳洪涛装饰项目经理、上海分公司经理、专职剧院负责人。
葛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3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0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0年9月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华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唐世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