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控股股东半年内两度筹钱
⊙记者 彭飞 ○编辑 李小兵
9月6日,中融信托设立的中融——三安光电A股股权收益权投资(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正式成立,三安光电控股股东三安集团成功融资1.5亿元,就在今年3月18日,三安集团通过同样方式融资2亿元,短短半年内,三安集团已通过信托融资3.5亿元。
记者从公开渠道查阅到的该信托计划的信息十分有限,该计划总规模预计为1.5亿元,成立时不得低于1.25亿元,信托期限为23个月,预期年收益率为6.5%至7%。在信托收益分配方式上,该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12个月,且信托专户收到三安集团支付的回购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这也意味着,三安集团将按年回购抵押给中融信托的三安光电股份。
记者查阅公告后发现,8月11日,三安集团将所持有的三安光电2308万股质押给中融信托,以此可以看出,这部分股份正是该信托计划中用于抵押的股份。以三安光电昨日收盘价48.62元计算,2308万股所对应的市值为11.22亿元,大大超出融资额度1.5亿元。
记者注意到,往前追溯半年,三安集团以同样方式融资2亿元。3月18日,苏州信托设立的苏信理财-三安光电股票收益权投资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正式设立,信托期限24个月(期满一年可提前清算分配),至2012年3月18日结束,信托规模2亿元,预期收益率7.5%。
据苏州信托此前披露,该信托计划规模为1.2-2亿元,最终设立结果为上限,信托资金用于受让三安集团持有的三安光电不低于800万股且不超过1334万股限售流通股的股票收益权,在信托计划成立满1年最迟不超过2年后,三安集团按10%/年的溢价回购上述股票收益权,以实现信托计划资金退出。信托存续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一年期存款利率,则同幅度调整回购溢价率,且经调整后的年回购溢价率不低于10%/年。
为规范风险,三安集团将其持有的三安光电限售股股票以15元/股质押给苏州信托;三安集团董事长林秀成还就三安集团按照《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规定履行动态补偿追加义务及标的股票收益权的回购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该计划还实行动态补仓追加机制,当质押股票市值连续三个交易日低于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额的140%时,三安集团应以现金形式增加质押物市值,确保质押股票市值。
记者从公告中查阅到,三安集团控股子公司三安电子2009年9月18日与苏州信托签订了两份股票质押合同,合计将其持有三安光电1432万股股票质押给苏州信托。其中一份合同质押股票数为1015万股,质押期限为2009年9月21日至2012年9月21日;另一份合同的质押股票数量为417万股,质押期限为2009年9月21日至2011年9月21日。同样以昨日收盘价计算,1432万股所对应的市值约为7亿元,也大大超出融资金额。
半年报显示,三安电子持有三安光电2.3亿股限售股,占总股本的41.39%,其中质押或冻结股份数量为1.5亿股,三安集团持有三安光电1.09亿股限售股,占总股本的19.55%,其中质押或冻结股份数量为3168万股。
这两份信托计划均未披露三安集团融资的具体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