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0-03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股东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通信”)通知,长江通信对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了减持。
2010年1月6日至2010年9月6日长江通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东湖高新股份4,360,869股,(其中2010年3月1日东湖高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卖出750,000股,之后卖出3,610,869股)占东湖高新总股本的1%。截至2010年9月6日收盘,长江通信尚持有东湖高新股份56,084,604股,占东湖高新总股本的11.31%,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止本报告日,长江通信累计减持东湖高新股份共15,410,869股,占东湖高新总股本的5%。其中,2010年3月1日东湖高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减持11,800,000股(2010年3月1日为东湖高新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除权日)。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长江通信请公司董事会代为履行公告义务,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后。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七日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股票代码:6001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 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持
联系电话86-27-67840308
电子信箱zeng-lin@263.net;xzc@ycig.com
签署日期:二O一O年九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熊瑞忠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意
东湖高新/上市公司 | 指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通信 | 指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减持情况 | 指 | 长江通信减持东湖高新流通股15,410,869股(其中2010年3月1日前减持11,800,000股;2010年3月1日后减持3,610,869股。2010年3月1日为东湖高新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权日),占东湖高新总股本5%。 |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 号
注册资本:壹亿玖千捌百万元整
成立时间:一九九六年一月二日
法定代表人:熊瑞忠
公司类型:上市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代码:4200001000753
经营范围:通信、半导体照明和显示、电子、计算机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技术服务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须持有效资质经营);通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器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有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对外投资、项目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
熊瑞忠 | 董事长 | 中国 | 武汉 | 否 | 无 |
冯列毅 | 副董事长 | 中国 | 武汉 | 否 |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刘守根 | 董事 | 中国 | 武汉 | 否 |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武汉光谷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 |
任伟林 | 董事 | 中国 | 武汉 | 否 | 任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部长 |
冯鹏熙 | 董事 | 中国 | 武汉 | 否 | 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
樊园莹 | 董事 | 中国 | 武汉 | 否 | 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张奋勤 | 独立董事 | 中国 | 武汉 | 否 | 湖北经济学院教授、副院长 |
罗飞 | 独立董事 | 中国 | 武汉 | 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 |
朱荣 | 独立董事 | 中国 | 武汉 | 否 | 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DSP 与EDA 研究室主任 |
黄笑声 | 监事会 主席 | 中国 | 武汉 | 否 | 东湖高新董事 |
高自强 | 监事 | 中国 | 武汉 | 否 |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投资部经理 |
李雪飞 | 监事 | 中国 | 武汉 | 否 | 武汉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中科技实业总公司财务部经理 |
杨战兵 | 总裁 | 中国 | 武汉 | 否 | 无 |
刘福安 | 副总裁 | 中国 | 武汉 | 否 | 无 |
曾林 | 副总裁 | 中国 | 武汉 | 否 | 无 |
许捷 | 技术总监 | 中国 | 武汉 | 否 | 无 |
董全元 | 无线事业总监 | 中国 | 武汉 | 否 | 无 |
李醒群 | 光存储事业总监 | 中国 | 武汉 | 否 | 东湖高新监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除东湖高新以外,未持有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股份。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月有可能继续减持东湖高新股权。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湖高新股份 44,964,152股,占总股本的16.3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0年9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所持东湖高新股份15,410,869股 (其中2010年3月1日前减持11,800,000股;2010年3月1日后减持3,610,869股。2010年3月1日为东湖高新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权日),占东湖高新股份总额的5%。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买卖股份情况
在本报告书披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东湖高新股份3,610,869股,占东湖高新股份总额的0.73%。
二、交易价格区间
在本报告书披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东湖高新股票价格区间为7.98元至12元。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室查阅(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 号)。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资料;
2、 本报告书文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长江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瑞忠
日期:二O一O年九月六日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1号东湖高新大楼 | |
股票简称 | 东湖高新 | 股票代码 | 60013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 文华路2 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是否有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44,964,152股,持股比例:16.32%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5,410,869股 (其中2010年3月1日前减持11,800,000股;2010年3月1日后减持3,610,869股。2010年3月1日为东湖高新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权日),变动比例:-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减持3,610,869股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