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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宝商集团   公告编号:2010-026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9月7日上午9:30 时

      2、召开地点:宝鸡国贸大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志强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人,代表股份43,847,0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78%。董事长刘志强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关于补选董事议案》,选举周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43,847,017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周勇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前: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BAOJI DEPARTMENT STORE(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14号;邮政编码:721000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修改后: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E-FOOD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55号;邮政编码:721000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同意43,847,017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2、律师姓名:赵蕾、刘兵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