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 编号:临2010-18号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天兴评报字(2010)第350号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而涉及的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09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本次评估是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三、评估范围: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与负债。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值已经审计。
四、价值类型: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
六、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13,491.62万元,评估价值为231,104.89万元,增值额为17,613.27万元,增值率为0.08%;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15,500.79万元,评估价值为115,500.79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7,990.83万元,评估价值为115,604.10万元,增值额为17,613.27万元,增值率为0.18%。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 计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1 | 流动资产 | 80,840.62 | 81,146.02 | 305.39 | 0.00 |
2 | 非流动资产 | 132,650.99 | 149,958.87 | 17,307.88 | 0.13 |
3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 0.00 | 0.00 | |
4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0.00 | 0.00 | 0.00 | |
5 | 长期应收款 | 0.00 | 0.00 | 0.00 | |
6 | 长期股权投资 | 24,130.72 | 32,908.77 | 8,778.05 | 0.36 |
7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8 | 固定资产 | 59,373.39 | 59,954.41 | 581.02 | 0.01 |
9 | 在建工程 | 40,039.97 | 39,435.02 | -604.95 | -0.02 |
10 | 工程物资 | 329.75 | 329.75 | 0.00 | 0.00 |
11 | 固定资产清理 | 0.00 | 0.00 | 0.00 |
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0.00 | 0.00 | 0.00 | |
13 | 油气资产 | 0.00 | 0.00 | 0.00 | |
14 | 无形资产 | 6,052.42 | 14,607.25 | 8,554.83 | 1.41 |
15 | 开发支出 | 2,693.80 | 2,693.80 | 0.00 | 0.00 |
16 | 商誉 | 0.00 | 0.00 | 0.00 | |
17 | 长期待摊费用 | 0.00 | 0.00 | 0.00 | |
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94 | 29.87 | -1.07 | -0.03 |
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 0.00 | |
20 | 资产总计 | 213,491.62 | 231,104.89 | 17,613.27 | 0.08 |
21 | 流动负债 | 46,447.79 | 46,447.79 | 0.00 | 0.00 |
22 | 非流动负债 | 69,053.00 | 69,053.00 | 0.00 | 0.00 |
23 | 负债合计 | 115,500.79 | 115,500.79 | 0.00 | 0.00 |
2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97,990.83 | 115,604.10 | 17,613.27 | 0.18 |
即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115,604.10万元。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174,800.00万元。
(三)确定评估结论
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硫氰酸红霉素原料药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期,受未来竞争及产品供需市场变化影响,评估人员基于公司历史经营业绩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可能与公司未来实际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偏差,基于谨慎原则,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115,604.10万元。
根据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2010年7月21日董事会决议,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999.28万元,公司拟按照各股东持股比例向各方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合计35,000万元,其中向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26,250.00万元,向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8,75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用作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对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的投资,作资本溢价处理,列入资本公积,由股东共享)。考虑该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后,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86,604.10万元。
(四)有关说明
本次评估是在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会按其假设持续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即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进行的。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交易各方进行股权交易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取代交易各方进行股权交易价格的决定。
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孙建民
注册资产评估师:魏敏
注册资产评估师: 王川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 编号:临2010-19号
东莞市东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天兴评报字(2010)第345号
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东莞市东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而涉及的东莞市东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0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简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东莞市东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要对东莞市东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东莞市东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三、评估范围:东莞市东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即东莞市东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0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四、价值类型: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
六、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七、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东莞市东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1,515.81万元,评估价值为27,780.73万元,增值额为6,264.92万元,增值率为29.12%;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4,553.83万元,评估价值为24,553.83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038.02万元,评估价值为3,226.90万元,增值额为6,264.92万元,增值率为206.22%。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名称:东莞市东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1 | 流动资产 | 523.90 | 523.90 | 0.00 | 0.00 |
2 | 非流动资产 | 20,991.91 | 27,256.83 | 6,264.92 | 29.84 |
3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 0.00 | 0.00 | |
4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0.00 | 0.00 | 0.00 | |
5 | 长期应收款 | 0.00 | 0.00 | 0.00 | |
6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
7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8 | 固定资产 | 12,095.67 | 14,462.69 | 2,367.02 | 19.57 |
9 | 在建工程 | 1,051.33 | 1,051.33 | 0.00 | 0.00 |
10 | 工程物资 | 0.00 | 0.00 | 0.00 | |
11 | 固定资产清理 | 0.00 | 0.00 | 0.00 | |
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0.00 | 0.00 | 0.00 | |
13 | 油气资产 | 0.00 | 0.00 | 0.00 | |
14 | 无形资产 | 7,844.91 | 11,742.81 | 3,897.90 | 49.69 |
15 | 开发支出 | 0.00 | 0.00 | 0.00 | |
16 | 商誉 | 0.00 | 0.00 | 0.00 | |
17 | 长期待摊费用 | 0.00 | 0.00 | 0.00 | |
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0 | 0.00 | 0.00 | |
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 0.00 | |
20 | 资产总计 | 21,515.81 | 27,780.73 | 6,264.92 | 29.12 |
21 | 流动负债 | 24,553.83 | 24,553.83 | 0.00 | 0.00 |
22 | 非流动负债 | 0.00 | 0.00 | 0.00 | |
23 | 负债合计 | 24,553.83 | 24,553.83 | 0.00 | 0.00 |
2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038.02 | 3,226.90 | 6,264.92 | 206.22 |
即东莞市东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3,226.90万元。
八、有关说明
本次评估是在东莞市东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会按目前状况持续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即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进行的。
我们特别强调:评估结论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述原则、依据、假设、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原则、依据、假设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完整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起,至2011年6月29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孙建民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魏敏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王川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