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宁夏恒力 编号:临2010-016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7日在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投票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56,069,5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1%。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东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制定《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56,069,57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董事候选人王东明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56,069,574股,当选为公司董事。
(2)董事候选人高小平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56,069,574股,当选为公司董事。
(3)董事候选人叶森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56,069,574股,当选为公司董事。
(4)董事候选人孙永武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56,069,574股,当选为公司董事。
(5)董事候选人赵丽莉女士获得的表决权数为56,069,574股,当选为公司董事。
(6)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玉利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56,069,574股,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7)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朝建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56,069,574股,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8)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振平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56,069,574股,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呈报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资格审查,公司未收到该所提出异议的书面文件。
上述八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任期自2010年9月7日至2013年9月6日。
3、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监事候选人韩存在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56,069,574股,当选为股东代表监事。
(2)监事候选人梁军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56,069,574股,当选为股东代表监事。
(3)监事候选人马静林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56,069,574股,当选为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三名监事与经2010年8月9日召开的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职代会第六次联席会议选举的王家友、朱宝仓两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任期自2010年9月7日至2013年9月6日。
4、审议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56,069,57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庆国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二Ο一Ο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宁夏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0-017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0年9月7日在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东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东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10年9月7日至2013年9月6日。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通过成立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由刘玉利先生、叶森先生、吴振平先生组成,刘玉利先生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吴振平先生、高小平先生、刘朝建先生组成,吴振平先生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朝建先生、王东明先生、吴振平先生组成,刘朝建先生任召集人。
各专业委员会任期自2010年9月7日至2013年9月6日。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
(一)高小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
1、徐海西、刘志成、白永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赵丽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贾志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景清学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2、唐志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期自2010年9月7日至2013年9月6日。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九月七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高小平: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宁夏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分厂副厂长、供销处副处长、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1998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6月任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徐海西: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产品开发处处长、五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刘志成: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营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白永福,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五分厂、二分厂工程师,二分厂副厂长、厂长,五分厂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赵丽莉:女,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处高级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副处长、处长,本公司技术研发部高级工程师、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工程师。
贾志鸿,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宁夏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科长、宁夏恒力煤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景清学: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科技处主任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宁夏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0-018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10年9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韩存在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任期自2010年9月7日至2013年9月6日。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O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