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T新太 编号:临2010-040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番禺法院”)于2009年11月3日作出(2009)番法民破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公司重整进入执行阶段,《重整计划》的执行期自番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为十个月,即从2009年11月3日至2010年9月3日。
昨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和债权清偿情况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2010年9月6日,公司管理人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番禺法院”)提交了《关于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根据监督报告,截止2010年9月3日,重整计划规定的股票划转和分配、对外投资清理、债权清偿等各项工作均已完成,重整计划已于执行期限内执行完毕。
经番禺法院依法裁定确认,我公司(含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总额为324,721,728.84元。在重整计划的执行中,最终以现金及股票清偿的债权总额为113,945,132.21元。根据《破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剩余未获清偿的债权210,776,596.63元全部予以免除。
自上述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依法终止。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重整对公司的影响为增加本公司当期重整收益约3.2亿元,折至每股获得重整收益约1元。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0度年财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