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0-00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煤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0年9月24 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68号光华大酒店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重大提案: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修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0 年9 月24日(星期五)上午9 时30 分开始举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68号光华大酒店会议室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0 年9 月16 日(星期四)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郑煤机”(601717)A 股股东均有权参加2010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董事会邀请的嘉宾及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将原章程第三条修改为:公司于2010年5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35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000,000股,于2010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将原章程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0万元。
3、将原章程第十九条修改为:公司发行14,000 万社会公众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0,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发起人股份占80%,社会公众股份占20%。
4、将原章程第一百八十六条修改为: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刊登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5、将原章程第二百一十四条修改为: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现场会议的出席登记方法
(一)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拟亲身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 9 月18日(星期六)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格式见附件)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进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10 年9 月24 日上午9 时15 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05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码:450013
联系人:张海斌
联系电话:0371-67891023、037167891026、037167891027
联系传真:0371-67891333、037167891666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本公司网站(www.zzmj.com)。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附件一 :《股东出席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回复》
附件二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
出席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回复
|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股东地址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 | ||
| 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 持股数 | 股东代码 | ||
| 联系电话 | 联系传真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010年 月 日 | |||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本回复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0 年9 月 18日(星期五)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05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450013;联系人:张海斌;联系电话:0371-67891023;传真:0371-67891333、67891666)。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二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股东大会主席进行如下表决或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0 年9 月24日召开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修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议案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划“√”,作出投票指示:(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
|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委托人地址 |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 委托期限 |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及结束时止。 | ||||||
|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3.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上,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举行24 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05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450013;联系人:张海斌;联系电话:0371-67891023;传真:0371-67891333、67891666)。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