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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0-021 债券代码:126015 债券简称:08康美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8日下午14时30分在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公司中药饮片生产基地综合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0人,代表股份1,117,670,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654,627,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6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1人,代表股份463,042,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32%。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兴田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赞成票1,111,734,2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476,5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9%,弃权票459,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赞成票1,111,744,3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661,9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1%,弃权票264,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2、发行方式:

      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赞成票1,111,745,0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657,8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1%,弃权票267,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3、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最终的配售比例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若以公司2010年6月30日总股本1,694,370,052股为基数测算,则可配售数量共计不超过508,311,015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赞成票1,111,745,3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657,8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1%,弃权票267,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4、配股定价原则:

      (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发行时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

      (3)遵循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赞成票1,111,744,3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657,8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1%,弃权票268,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5、配股价格:

      以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

      赞成票1,111,745,3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657,8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1%,弃权票为267,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6、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赞成票1,111,745,3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657,8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1%,弃权票267,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7、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赞成票1,111,744,3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657,8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1%,弃权票268,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8、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取决于实际配售数量。

      赞成票1,111,744,3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657,8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1%,弃权票268,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9、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

      赞成票1,111,744,3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657,8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1%,弃权票268,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10、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赞成票1,111,744,3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657,8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1%,弃权票268,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11,705,3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476,5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9%,弃权票488,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11,703,2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476,5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9%,弃权票490,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票1,111,701,7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5,476,5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9%,弃权票492,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程秉、黄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发行管理办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康美药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