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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20亿“绣球”
    抛向旗下香港上市子公司
    2010-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见习记者 施浩 ○编辑 李小兵

      ⊙见习记者 施浩 ○编辑 李小兵

      

      中国石油9月7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旗下中石油大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75%股权,挂牌价格为20.0909亿元。

      中石油目前是大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5%,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和大连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20%和5%的股份。

      此次转让,中国石油在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上都有颇为严格的规定。如在交易条件上,中国石油要求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本项目挂牌期间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原件,同时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5000万元保证金。

      在受让方资格上,中国石油要求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企业能为标的企业提供天然气源保证且具备国内油品运输和国际危险品运输资格。此外,鉴于目前标的企业正处于建设期,后续投入资金大约为30亿元,因此为保证转让后标的企业能正常发展和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中国石油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连续盈利,200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2009年底资产负债率须低于20%,2009年审计报告中银行存款金额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从上述颇为“苛刻”条件来看,这笔交易似乎是中国石油为特定的受让方定制的“绣球”,不过细心的投资者已经在此前两天从港交所的一则公告中看到了先兆。

      9月5日,中国石油旗下的香港上市子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公告称,公司将就中国石油的大连液化天然气有关股权转让事项,在中国北京产权交易所参与公开投标。昆仑能源披露,董事会欲以不超过人民币22.1亿元的价格参与投标,确定该收购价格的主要依据是会计师出具的估值日(2009年12月31日)大连液化天然气75%股权的资产净值评估价格8.09亿元,以及中国石油于2010年4月向大连液化天然气注资12亿元。

      昆仑能源董事会认为,此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策略,若收购成功,公司将成为大连液化天然气的控股股东,公司将直接获得天然气供应的基础设施,确保从不同来源获得天然气供应,并提升公司拓展车用燃气、城市燃气及其他相关业务的能力。

      中国石油作为内地最大的油气生产商和供应商,已将天然气业务作为成长性的战略业务来发展。昆仑能源是中国石油旗下以天然气终端销售和综合利用业务为主的控股子公司,是集团天然气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中国石油此次转让,显然是为整合旗下的天然气业务平台。

      目前,大连天然液化气所经营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码头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开始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