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A类基金代码:519024,C类基金代码:519023)于2008年10月24日合同生效。截止2010年 9月 8 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32元,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3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10年9月8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现将本次分红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向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0年9月15日
2、除息日:2010年9月 15 日
3、现金红利划出日:2010年 9月 17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 9月 17 日由基金托管账户划至注册登记人指定账户,并于同日划往各销售机构。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2010年 9 月 16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 9月 1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由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寄送的对账单(包括纸质和电子对账单,下同)。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相应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当季发生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对账单。如未能如期收到对账单,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致电本客服中心并要求补寄。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400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
3、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申请更改分红方式的,对本次分红无效),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4、自2009年8月7日起,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申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变更本基金在多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设置分红方式的交易申请。
5、除息日申请申购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4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7、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 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