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T新太 编号:临2010-041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3月11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下称“番禺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公司股票自2009年3月17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09 年11月3日,番禺法院裁定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2010 年9月6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和债权清偿情况的通知》,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2 条之规定,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10年9月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T新太 编号:临2010-042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撤销对本公司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3月11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下称“番禺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公司股票自2009年3月17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09 年11月3日,番禺法院裁定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2010 年9月6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和债权清偿情况的通知》,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2 条之规定,公司已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10年9月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同意撤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交易仍予以其他特别处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2010年9月10日停牌一天,2010年9月13日复牌。自2010年9月13日起本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新太”,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仍为5%。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