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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私募渴盼平等参与IPO询价
    2010-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屈红燕 ○编辑 朱绍勇

      ⊙记者 屈红燕 ○编辑 朱绍勇

      

      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使得私募有可能成为新股询价对象。记者了解到,私募渴望参与网下配售,但也有私募担忧,承销商和发行人会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也就是给具备资金优势的机构投资者更多的信息。资深投行人士认为,本次新股询价改革非常注重细节,但对于发行企业如何披露信息并没有关注到,而只有排除“包打听”,保证所有的路演信息都是在“一对多”场合给出,才能得到更公正、客观的询价结果。

      

      已做好参与IPO询价准备

      对于私募来说,参与IPO询价不仅是多出一条投资渠道,更是深入了解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一种途径。武当资产研究总监高开宇表示,“如果被纳为询价对象,对阳光私募而言肯定是一件好事,会让我们对上市公司有一个先期的了解,对以后深入研究该公司有很大的帮助,当然,要能参与网下配售,受益会更大。”翼虎投资总经理余定恒认为,参与询价的过程,会使私募对定价更加理性,对风险更加重视,对投资领域的估值会更加合理。

      部分私募已经为此做好了准备。天津仙童投资董事长张晓君表示,公司是做基本面研究的,对成长股和价值股的研究比较深入和细致,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研究框架体系,为参与IPO询价做好了准备。

      但私募参与IPO询价的进度还要取决于管理层。据了解,监管层对新增询价机构有具体要求,包括最低注册资本、管理资产规模,专业技能、投资经验,市场影响力、信用记录等,窗口指导意见正在制定当中。宏源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周忠军表示,“对于阳光私募而言,其中资产管理规模要求将是最重要的一项标准,资产管理规模大的阳光私募受投资者认可程度较高,市场影响力大,其投资能力也较强。另外,阳光私募的估值定价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也是关键指标。”

      

      怕被不公平对待

      与公募基金和其他机构相比,私募不具备资金优势,那么能否被询价对象和承销机构公平对待是其最大的忧虑。高开宇说,“询价以后我们能不能享受到和共同基金、其他机构相同的待遇,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这次新股发行改革与以往相比,更注重细节,注重技术上的关键点,新股询价理应向理性的方向回归。但资深投行人士表示,还有一个关键的细节必须注意,就是公平对待每一个询价对象,所有的信息必须是在“一对多”的路演场合给出,而杜绝私下将定价信息外泄给优势投资者。

      因此,这位资深人士表示,“需要从机制上、手段上严防内幕信息,所有的信息必须是背对背的,严防‘包打听’,要保证所有的信息都是在‘一对多’的场合给出的,发行商在不同的路演场合给出的信息都是一致的。”她建议,要将发行企业的信息等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询价对象,这样才能得到更客观公正的定价。

      

      私募更倾向于谨慎报价

      在新股发行改革第一阶段,由于部分机构报价不谨慎,导致新股发行价格过高,泡沫化情况严重的现象。而私募可能带动整体报价更合理。

      由于投资业绩与其收入直接相关,私募更倾向于谨慎报价。南京世通资产董事长常士杉说,“我会更加接近市场,更加接近投资者接受的范围,更加客观公正地对其进行定价,我会这样做,相信其他人也会这样做,这样才不会出现一上市就高度泡沫化的情况,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高开宇认为,公司询价要客观、公正,参与的主体越多越好,所得出的价格才更有公信力。

      投行对私募参与询价表示欢迎。一位深圳券商的资深投行人士表示,“私募参与扩大询价对象,有利于培养长期投资者,一些私人财富管理者甚至比公募基金更注重长期投资。”周忠军认为,阳光私募参与IPO询价,不仅提高询价机构新股定价的客观公正,也是对正常市场内在价值规律的维护,阳光私募或者其他的机构参与IPO询价,扩大了询价投资者群体,增强主承销商发挥选择优质投资者的市场功能,对于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