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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的最终决定因素
    2010-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章剑锋

      章剑锋

      万变不离其宗,影响房价变化的,终归不过是“供需”两字。当然这是指“真实的供给和真实的需求”。这是互为因果、形影相随的关系。如果这两者没有变化或者变化极其有限,那么房地产价格就不会出现大幅波动。什么持币观望、消极预期一类说法,皆非根本,不足以动摇房价。君不见现在又到了中国楼市所谓“金九银十”的传统销售旺季,从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改委的监测数据判断,楼价还有一点逆市上扬的态势。这是因为供需没有产生本质改变,所以尽管调控并不曾松懈,但价格变化不明显。

      就供给来说,政府的增量调控还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产生效果。600多亿的专项财政资金注入和580万套保障住房的建设,从纸面计划到彻底兑现,有个较长周期,在没有完全落地之前,这一举措所产生的心理效应可能远大于实际。

      而且还要考虑供给环节中存在的市场失灵现状。这将对真实供给的顺畅性、规模化及结构优化造成一系列阻碍。有一些经济学者始终强调,尽量让房地产市场按市场规律自行运作。他们的依据是全世界的市场经验都可以证明,价格是调节供需的唯一有效杠杆。但这种理论在中国的市场里看不见,因为我们的供给实际上没有办法随价格杠杆起落或增减。比如,从全国到地方,都有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用地关把得紧,要报批,要审核,要限量,不会因为房地产价格高了,开发商就可以多要一点地。如果一年供地只有100幅,哪怕市场再旺,你也不要想有101幅,经济理论在这里就失灵了。

      供给始终没能有根本性改变,还与供给的无效性有关。本来数量就有限的土地入市之后,被卡在了开发建设环节,不能及时形成房屋供给。国土资源部近期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闲置用地,查出来的结果足让人吓一跳。截至目前,今年中国房地产闲置土地2044宗,面积12.35万亩;别墅用地74宗,面积7836亩;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性质83宗,面积943亩;违法违规转让7宗,面积290.04亩。从闲置时间看,闲置5年以下的地块1354宗,占闲置土地总数的48%;闲置5年以上的地块共875宗,占31%。

      大家从中不难发现,当前的供给环节面临的问题是多么严峻和复杂。若要理顺它,还需假以时日。不过有一点可以确信,土地的闲置和无效性利用,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挂牌拍出了多少地,职能部门可以通过备案管理,实时监控与追踪,超过期限,坚决收回,重新入市。至于说是不是可以放弃对于土地利用的计划约束,使之全面实现与市场经济对接互通,由价格杠杆来自行调节,这还需要更为充分和稳妥的讨论,形成一种新机制。比如土地部门的市场嗅觉能否敏锐些,手段更灵活些。

      供给调整迫在眉睫,但我们可能有意忽略了,要么就是根本没有意识到。可是,供给(包括供给量和结构)的大前提不具备,需求无论如何是控制不住的。若要改而去分流需求,又缺少可分流的渠道与平台,保障房、政策房等多层次住房体系要进一步建设和完备,还是涉及如何调整好供给的问题。

      真实的需求应与真实的供给相衔接,两者有一个不对,市场便不稳定,价格就会失去均衡,跑出合理区间。现在不仅供给因其大打折扣而显得不够真实,需求也是混乱的,一般有这样三种:一种是炒买性的;一种是自住性的;还有一种是根本不具备实际支付能力,但表现为某种意愿性的,也可以说这是潜在需求(因其条件具备之后就能通过货币陆续释放)。目前真正主宰市场的,实际是前两类需求。他们入市时大抵是只做不说,后一种则通常是只说不做,但又常常在舆论上表现得最激烈,且最代表民意,一定程度上也助推了市场矛盾。这几种需求夹杂、搅和在一起,至今没有被拆解开,相当长一段时间还会继续保持其冲突性。

      如果说以上三类都可以算作真实需求,那么这种尖锐的需求矛盾在长达6至7年的调控期内非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呈日积月累、积重难返之势。房价居高不下本身就已经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巨大的需求根本无法通过价格影响供给,需求与供给的互通链条事实上已断成了两截,预计需求还会膨胀,一旦到了极限,有可能出现爆炸性释放,天价的出现毫不奇怪。相形之下,供给的不对称状况能不能得到消除,就很难说了。

      现在我们在做的,是要还原和培育最核心、也是最真实的需求,就是自住性需求,具体手法是确保定向性、扶持性的供给。但这首先就要刨除游移性极强的炒买需求。切断供给、增加购买成本去弹压,不是最好的办法。炒资必然存在,不可能被驱逐干净。关键的问题是炒资究竟该呆在哪一级市场里。现在他们呆的地方显然不对,因为炒资和自住性需求所进入的市场高度重叠,这样势必存在冲突,而弱势一方的自住类需求必被强势一方的炒买资金挤压,因而才会出现那种连保障性住房用地都会被改变性质的情形。此种痼疾不愈,你认为房价是涨还是跌?

      (作者系房地产事务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