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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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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版:要闻
    各地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公布 九地区须启动预警调控方案
    戴相龙:社保基金年内将投资境外FOF
    保险保障基金可获税收优惠
    世行关注中国农村金融
    7月代客结售汇顺差266亿美元
    发改委称全年CPI控制3%目标可实现
    2002年来每年倒闭国企近5000家
    盖茨、巴菲特谈中国之行只谈慈善不“劝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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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保障基金可获税收优惠
    2010-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牡霞 卢晓平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张牡霞 卢晓平 ○编辑 刘玉凤

      

      记者14日获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收入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的优惠,政策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

      保险保障基金是投保人权益的最后一道保障。保险公司按保费比例,缴纳一定量的保障基金,由保险保障基金公司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如果保险公司破产,这一基金将用于救济保单持有人。此前,保险保障基金出手收购了新华人寿股权,并最终转让给汇金公司。我国的保险保障基金已经达到200亿元的规模。

      市场人士表示,相关税收优惠对上市的保险公司业绩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