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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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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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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37版:信息披露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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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0-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ST力阳 编 号:临2010-033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0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27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8楼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20日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审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审议《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董事会决议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

    2、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至四项事项都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事项相关,且构成关联事项,故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第一至四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参加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与该关联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有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

    7、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9月20日。截止2010年9月20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8、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0年9月21日、25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

    武汉市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16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7-68850733 传 真:027-68850679

    邮政编码:430022 联系人:向丽娟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9、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附件: 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20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表决议案、议项数量说明
    738885力诺投票5A股股东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99.00元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议案1.00元
    议案二关于审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书》的议案2.00元
    议案三关于审议《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00元
    议案四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4.00元
    议案五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事宜的议案5.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20日A 股收市后持有“*ST力阳”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885买入1.00 元1 股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885买入1.00 元2股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885买入1.00 元3 股

    6、如果对所有议案都表示同意,可直接对总议案进行表决。

    (二)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如1.00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总议案(99.00元)的表决申报。

    3、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多个待表决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5、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附件2: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投票指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审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审议《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若股东不在上表对每一审议事项作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