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董事退任及建议委任董事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北人 编号:临2010-022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BEIREN PRINTING MACHINERY HOLDINGS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董事退任及建议委任董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称“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9月21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本公司二楼6203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国荣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7名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白凡先生(下称“白先生”)及杨振东先生(下称“杨先生”)辞职的议案。
2、审议通过增补廖显胜先生(下称“廖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增补董事候选人报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增补的董事报酬,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董事为公司承担的责任、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突出贡献来确定,非执行董事薪酬每年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
4、审议通过本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杨振东先生及刘静先生(下称“刘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提出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杨先生及刘先生的意见,接受其辞职申请,并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生效。
5、审议通过聘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本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陈长革先生(下称“陈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2010年9月21日起至2011年7月13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陈先生签署《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业绩合同》。(陈先生的简历见附件2,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对本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见附件3)。
董事退任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白先生及杨先生分别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提出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充分尊重白先生及杨先生的决定,接受其辞职申请,并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生效。
白先生及杨先生确认并无任何分别与其辞任有关而需让本公司全体股东知悉的事宜。本公司董事会与白先生及杨先生确认并不知悉尚有须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负担之任何尚未完成的私人责任或因辞任而可能对该责任产生影响,并且白先生及杨先生与本公司之间并无任何分歧而致使白先生及杨先生须分别辞去其职务。白先生所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随之终止。杨先生所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也随之终止。
董事会对白先生及杨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建议委任董事
董事会已提名廖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候选人,其委任须经本公司股东批准。廖先生之简历于本公告附件1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1日
附件1:廖显胜先生简历
廖显胜,男,中国国籍,40岁,毕业于昆明工学院,高级工程师。廖先生曾任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运营部部长,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运营秘书处处长,北人集团公司董事,北京京城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起多田野(北京)起重机有限公司董事,中环动力(北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城工业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廖先生对企业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生产经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本公司将与廖先生签订有关服务合约,其酬金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根据本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董事为本公司承担的责任、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突出贡献来确定,廖先生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建议任期从股东大会批准日起至2011年7月13日止。
除上述者外,廖先生:
(1)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2)与本公司之董事、高级管理层无任何关系,但廖先生现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实际控制人”)经济运营部部长及实际控制人子公司的董事。
(3)并无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持有本公司任何权益;
除本公布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选举及委任廖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有关之事项需向本公司股东公布,亦无任何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13.51(2)条之规定作出披露。
附件2:陈长革先生简历
陈长革,男,中国国籍,43岁,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陈先生曾任北人集团公司团委书记;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单双色分公司生产总调度、车间主任、生产经理助理、党委书记,现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卷筒纸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陈先生对企业文化研究及生产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附件3: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对本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事项的
独 立 意 见
本人作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经审阅公司会前提供的陈长革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有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合法。
2、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副总经理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经本人所了解认为陈长革先生的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所聘任的该公司岗位职责的需要。
4、公司董事会对副总经理的聘任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非执行董事:许文才、王徽、谢炳光、王德玉
201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