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0-31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9月25日上午在四川省成都市岷山饭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5人,实到15人,分别是:何永祥、古强、胡志忠、安旭源、杨博、邱永志、陈华明、吕必会、杨承斌、赵庆复、刘枞、杜德兵、林大热、袁孝康、李云龙。监事会主席周刚、监事兰翔、肖铭、田健康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魏明奎、陈世兵、周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永祥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讨论,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四川西昌泸山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上下网电量电费结算方式调整的议案。
1、调整方案。
泸山铁合金公司与公司并网电站的电量结算方式按上、下网分别结算,电费结算以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物价部门定价为准。
2、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交易内容 | 企业名称 | 2009年 | 2008年 | ||
金额(不含税)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不含税)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 | 四川西昌泸山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2,600,945.37 | 1.46 | 117,209.95 | 0.07 |
向关联方销售电力 | 四川西昌泸山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5,465,690.14 | 1.37 | 5,157,140.72 | 1.33 |
定价依据:电力购销的单价根据凉山州物价局【凉价工(2008)125号】文件按大、中工业用户电价执行以及【凉价工(2008)128号】文件规定对高耗能企业的生产用电执行高耗能用电价格。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四川西昌泸山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上下网电量电费结算方式调整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泸山铁合金公司是公司的第四大股东,与公司的购售电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电力采购及销售各环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电力采购和销售的价格,均按照政府电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电力购销价格政策执行,交易内容具体、连续,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杨承斌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项议案。
二、关于营销部“三中心”建设的议案。
营销部目前管理体系为业务处、综合处、稽查处、电力服务队(三处,一队),此种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切实兑现供电服务承诺、推进优质服务的需要,难以实现通畅高效的服务流程。根据市场经济需要和电力生产经营特点,为实现客户资源优化配置、电能计量和电费缴纳的全过程管理,达到市场稳定发展的目的,营销部整合原有机构和人员,试行部门内全员竞聘上岗,新设立客户服务中心、电费电价管理中心、电能计量中心,保留稽查处和综合处,在后续工作需要时,根据农电管理模式的总体思路新设立农电处。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项议案。
三、关于成立董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股东单位以及董、监事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三会”各项工作,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成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常设机构,对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责,涉及董事会办公室职责、与其他部门业务界限、人员安排等事项由董事长和经营层共同商定。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项议案。
四、关于拟转让木里县木里河大沙湾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沙湾公司”)股权的议案。
沙湾公司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系木里河干流(上通坝~阿布地)水电规划的第三级电站,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沙湾电站批复装机24万千瓦,电站及送出工程概算总投资20亿元。
为加快发展,推动西昌电力对外担保债务的最终化解,巩固现有解债成果,快速恢复公司融资平台,集中资金加强公司控股电站建设和电网建设,拟将公司持有的沙湾公司40%股权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确定相应价格转让。公司持有的沙湾公司40%股权的帐面初始投资成本为1.61亿元,对应的权益装机容量为9.6万千瓦。若本次交易完成,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沙湾公司的股权。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开展沙湾公司40%股权的资产评估等转让相关工作,并按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