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宁南大道48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宁南大道48号
联系电话:025-84785396
签署日期:二○一○年九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行为已经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五)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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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宁南大道48号
注册资本:25,36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沙卫平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0000068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蚕茧、丝绸、服装、纺织原料、针纺织品、纺织机械制造、销售,技术咨询,实业投资。房屋租赁,国内贸易。
营业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320006134777122
主要股东:江苏省国资委
通讯地址:南京市宁南大道48号
通讯方式:025-8478539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丝绸集团系江苏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江苏省国资委为其实际控制人。
丝绸集团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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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绸集团下属企业和单位共计70家,其中控股子公司37家,参股公司33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简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丝绸集团主要从事贸易、房地产和工业制造等业务。丝绸集团的主要业务板块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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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贸易业务:贸易业务是丝绸集团的核心业务,贸易业务收入近几年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一直在90%以上。本公司贸易主要包括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出口产品主要包括:丝绸系列产品、纺织品、各种面料服装、服饰、家用纺织品等商品。国内贸易产品主要包括:蚕茧、生丝、面料、各种面料服装、服饰、化工产品等商品。2009年本公司实现贸易收入522,209.67万元,其中出口贸易收入为434,418.75万元,国内贸易收入为85,430.14万元。丝绸集团是我国丝绸产业龙头企业之一,也是江苏省大型外贸企业集团之一。
2、房地产:丝绸集团的房地产业务主要以江苏苏豪建设有限公司为主要运营管理平台,本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和商业地产租赁。目前本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有无锡苏豪国际大厦,昆山苏豪国际广场,盐城苏豪“翰香花园”。2009年丝绸集团实现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7,882.76万元,其中房产开发营业收入为3,836.71万元,商业地产租赁收入为4,046.05万元。
3、工业制造:丝绸集团的工业制造业务主要包括茧丝绸制造与船舶制造,茧丝绸制造产品主要为白厂丝、捻线丝,船舶制造产品主要为海洋石油铺管船、海洋工程船。2009年丝绸集团工业制造业务实现收入27,493.36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绸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共计3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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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简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绸集团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审字[2008]209号、天衡审字[2009]468号、天衡审字[2010]339号审计报告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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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丝绸集团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绸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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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绸集团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公司华泰证券(代码:601688)限售A股47,286.54万股,占华泰证券总股本的8.45%。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交易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2010年4月16日,江苏省国资委下发《关于省丝绸集团与省纺织集团、江苏弘业集团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国资[2010]47号),通知要求:“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省属企业做强做大,省政府决定,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省纺织(集团)总公司、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请抓紧研究制定重组方案报省国资委批准后实施。推进重组期间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稳定。”
因此,本次重组是丝绸集团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决定,是进一步深化江苏省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大骨干企业,全面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带动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实现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实现已有上市省属国有企业内部资源的进一步整合,推动优势资源向绩优上市公司集中,从而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体现,对丝绸集团、纺织集团和弘业集团以及弘业股份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弘业股份之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丝绸集团拟择机增持弘业股份之股份。届时,丝绸集团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三、本次交易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2010年4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第46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关于省属企业改革调整工作。会议原则同意了江苏省国资委提出的《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调整的意见》,同意由江苏省国资委对我省8户外贸类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2010年4月16日,江苏省国资委下发《关于省丝绸集团与省纺织集团江苏弘业集团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国资[2010]47号)。
2010年7月23日,丝绸集团与纺织集团、弘业集团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丝绸集团与纺织集团弘业集团重组草案,并将苏丝总字[2010]2号文《关于上报<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省纺织(集团)总公司、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方案>的报告》上报江苏省国资委。
2010年9月15日,江苏省国资委下发《关于省丝绸集团省纺织集团弘业集团重组方案的批复》(苏国资复[2010]112号),同意将其持有的弘业集团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拨给丝绸集团、将纺织集团整建制划归丝绸集团管理,并对纺织集团进行公司制改造,使其成为丝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丝绸集团持有弘业股份的股份情况
本次国有资产整体无偿划拨前,丝绸集团未在弘业股份拥有权益。
本次国有资产整体无偿划拨完成后,丝绸集团将持有弘业集团100%的股权,进而丝绸集团在弘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将为5,933.19万股,占弘业股份总股本的24.0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0年9月15日,江苏省国资委下发《关于省丝绸集团省纺织集团弘业集团重组方案的批复》(苏国资复[2010]112号),批复同意将其持有的弘业集团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拨给丝绸集团、将纺织集团整建制划归丝绸集团管理,并对纺织集团进行公司制改造,使其成为丝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国有股权划出方:江苏省国资委
2、国有股权划入方:丝绸集团
3、国有股权无偿划拨的数量、比例
本次国有资产整体无偿划拨前,江苏省国资委持有弘业集团100%的股权,持有丝绸集团100%的股权;弘业集团在弘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为5,933.19万股,占弘业股份总股本的24.04%。
本次国有资产整体无偿划拨完成后,丝绸集团将持有弘业集团100%的股权,进而丝绸集团在弘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将为5,933.19万股,占弘业股份总股本的24.04%,但弘业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江苏省国资委。
4、股份性质及变动情况
本次国有资产整体无偿划拨前,弘业集团拥有弘业股份的股份为国有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本次国有资产整体无偿划拨完成后,丝绸集团将持有弘业集团100%的股权,其通过弘业集团拥有弘业股份的股份性质未发生变化,仍为国有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部门批准
2010年9月15日,江苏省国资委下发《关于省丝绸集团省纺织集团弘业集团组方案的批复》(苏国资复[2010]112号),批复同意将其持有的弘业集团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拨给丝绸集团、将纺织集团整建制划归丝绸集团管理,并对纺织集团进行公司制改造,使其成为丝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弘业集团所持弘业股份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形式的权利限制。
第五节 资金来源
鉴于本次权益变动是通过国有资产整体无偿划拨方式进行,丝绸集团不需向出让方江苏省国资委支付资金,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弘业股份主营业务重大改变或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丝绸集团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保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绸集团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弘业股份主营业务或者对弘业股份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对弘业股份资产、业务进行处置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绸集团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弘业股份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弘业股份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弘业股份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弘业股份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发生调整。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对弘业股份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绸集团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弘业股份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弘业股份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绸集团没有对弘业股份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弘业股份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绸集团没有对弘业股份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七、其他对弘业股份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丝绸集团尚无其他对弘业股份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丝绸集团并无其他对弘业股份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丝绸集团将成为弘业集团的控股股东。丝绸集团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将依托其较高的管理水平,在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为切实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丝绸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保证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运作,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与弘业股份关联交易关系及规范措施
(一)关于关联交易有关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除与弘业股份共同增资弘业期货外,丝绸集团与弘业股份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丝绸集团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但不包括弘业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弘业股份之间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弘业股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弘业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弘业股份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三、与弘业股份同业竞争关系及规范措施
(一)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丝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将在房地产、风险投资业务方面存在部分交叉重叠。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丝绸集团承诺如下:
“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对弘业股份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但不包括弘业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开发的业务将避免与弘业股份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同业竞争,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弘业股份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以符合相关监管的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目前从事的与弘业股份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将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3年内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纠正或整合,以符合相关监管的要求。”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弘业股份股权控制关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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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弘业股份股权控制关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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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弘业股份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丝绸集团在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除与弘业股份共同增资弘业期货外,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二、与弘业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丝绸集团及关联方在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没有与弘业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弘业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绸集团未有对弘业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类似安排的计划。
四、对弘业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丝绸集团未有对弘业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丝绸集团买卖弘业股份股票的情况
经丝绸集团自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丝绸集团在2009年10月16日至2010年9月16日期间没有买卖弘业股份股票的行为。
二、丝绸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弘业股份股票的情况
(一)买卖弘业股份股票的情况
经丝绸集团自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丝绸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2009年10月16日至2010年9月16日期间买卖弘业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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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当事人关于买卖弘业股份股票的说明
马群先生已作以下声明:上述买卖弘业股份股票的行为是在未获得丝绸集团重组有关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丝绸集团监事段晓俊及其妻子钱星已作以下声明:上述买卖弘业股份股票的行为是在未获得丝绸集团重组有关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三、丝绸集团的其他知晓内幕信息的人员买卖弘业股份股票的情况
除上述人员外,2009年10月16日至2010年9月16日期间,丝绸集团的其他知晓内幕信息的人员没有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弘业股份股票、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弘业股份股票、没有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丝绸集团财务审计情况及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丝绸集团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审字[2008]209号、天衡审字[2009]468号、天衡审字[2010]339号审计报告审计。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丝绸集团2009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0)339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丝绸集团2008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09)468号”)。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丝绸集团2007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08)209号”)
二、丝绸集团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2008年1月1日之前,丝绸集团按照财政部1992年11月30日第4号令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旧会计准则)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自2008年1月1日起,丝绸集团开始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
三、关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的重大变动情况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经2009年12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江苏省国资委备案,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2、由于公司持有华泰证券的股份于2010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持有的华泰证券股份划归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计量属性由历史成本变为公允价值,公司履行了相关决策报备程序。
四、丝绸集团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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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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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沙卫平
2010年9月25日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丝绸集团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丝绸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的说明;
4、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政府批复;
5、丝绸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6、丝绸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弘业股份股票的自查报告;
7、纺织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弘业股份股票的自查报告;
8、弘业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弘业股份股票的自查报告;
9、弘业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弘业股份股票的自查报告;
10、丝绸集团关于没有受到处罚的承诺函;
11、丝绸集团关于保证弘业股份独立性的承诺函;
12、丝绸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3、丝绸集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4、丝绸集团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5、丝绸集团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弘业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人:姜琳、王翠
联系电话:025-52262530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备查网址:中国证监会指定网址http://www.sse.com.cn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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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字:沙卫平
日期:2010年9月25日
丝绸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 | 指 | 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弘业集团 | 指 | 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纺织集团 | 指 | 江苏省纺织(集团)总公司 |
弘业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弘业期货 | 指 | 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江苏省国资委 | 指 |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丝绸集团之实际控制人 |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国有资产整体无偿划拨 | 指 | 江苏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弘业集团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拨给丝绸集团、将纺织集团整建制划归丝绸集团管理,并对纺织集团进行公司制改造,使其成为丝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报告期、近三年 | 指 | 2007年、2008年、2009年 |
元、万元 | 指 |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准则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业务性质 |
1 | 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200.00 | 70.58% | 贸易业务 |
2 | 江苏苏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投资业务 |
3 | 江苏丝绸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 | 工业制造 |
4 | 江苏苏豪建设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房地产业务 |
5 | 苏州苏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 | 70.00% | 贸易业务、房地产业务 |
6 | 溧阳苏豪蚕种有限公司 | 500.00 | 95.00% | 工业制造 |
7 | 江苏省乘风园宾馆 | 202.00 | 100.00% | 酒店业 |
8 | 江苏省丝绸集团物贸有限公司 | 300.00 | 60.00% | 贸易业 |
9 | 江苏省丝绸商贸有限公司 | 300.00 | 100.00% | 贸易业 |
10 | 香港苏豪有限公司 | 1,700万港元 | 100.00% | 贸易业 |
11 | 苏州(德国)进出口公司 | 10万欧元 | 100.00% | 贸易业 |
12 | 江苏省苏豪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房地产业务 |
13 | 盐城金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100.00% | 房地产业务 |
14 | 江苏省丝绸集团苏豪丝绸商场有限公司 | 140.00 | 100.00% | 贸易业 |
15 | 南京苏豪房地产有限公司 | 5,000.00 | 51.00% | 房地产业务 |
16 | 昆山苏豪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85.00% | 房地产业务 |
17 | 无锡金润置业有限公司 | 2,380.00 | 43.00% | 房地产业务 |
18 | 盐城金润置业有限公司 | 5,000.00 | 60.00% | 房地产业务 |
19 | 江苏苏豪服装有限公司 | 2,039.00 | 51.00% | 贸易业 |
20 | 江苏苏豪丝绸有限公司 | 1,800.00 | 51.00% | 贸易业 |
21 | 江苏苏豪轻纺有限公司 | 1,500.00 | 51.00% | 贸易业 |
22 | 江苏苏豪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2,600.00 | 51.00% | 贸易业 |
23 | 江苏苏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 | 51.00% | 贸易业 |
24 | 江苏苏豪蚕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50.00 | 63.64% | 贸易业 |
25 | 江苏苏豪船舶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贸易业 |
26 | 江苏苏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 16,159.64 | 70.96% | 工业制造 |
27 | 江苏苏豪化工有限公司 | 3,000.00 | 51.00% | 贸易业 |
28 | 江苏苏豪国际集团丝线实业有限公司 | 1,500.00 | 100.00% | 工业制造 |
29 | 江苏苏豪国际集团无锡有限公司 | 1,000.00 | 70.00% | 贸易业 |
30 | 苏州苏豪众和制衣有限公司 | 300.00 | 100.00% | 工业制造 |
31 | 苏州苏豪生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 | 58.00% | 工业制造 |
32 | 上海苏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 | 40.00% | 贸易业 |
33 | 上海苏豪时尚纺织有限公司 | 600.00 | 74.00% | 贸易业 |
34 | 海安县苏豪制丝有限公司 | 1,455.92 | 58.95% | 工业制造 |
35 | 海安县苏豪江海丝绸有限公司 | 400.00 | 95.00% | 工业制造 |
36 | 海安县特种制丝有限公司 | 50.00 | 90.00% | 工业制造 |
37 | 江苏苏豪爱迪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500.00 | 51.00% | 工业制造 |
项目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总资产(万元) | 422,322.55 | 376,076.65 | 368,781.42 |
净资产(万元) | 149,044.36 | 98,444.94 | 114,905.11 |
资产负债率(%) | 64.71% | 73.82% | 68.84% |
项目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559,760.76 | 697,988.61 | 591,864.12 |
净利润(万元) | 13,312.35 | 11,468.08 | 16,629.56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8.93% | 11.65% | 14.47%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1 | 沙卫平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中国 | 南京 | 否 |
2 | 张道文 | 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 中国 | 南京 | 否 |
3 | 赵国桢 | 外部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4 | 华子春 | 外部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5 | 陶传江 | 外部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6 | 马 群 | 外部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7 | 张宇峰 | 职工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8 | 朱爱春 | 监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9 | 周广奎 | 监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10 | 何元胜 | 监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11 | 叶 岚 | 监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12 | 孙黎霞 | 职工监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13 | 段晓俊 | 职工监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14 | 沈祥元 | 副总裁、党委委员 | 中国 | 南京 | 否 |
15 | 余亦民 | 副总裁、党委委员 | 中国 | 南京 | 否 |
16 | 韩 平 | 副总裁、党委委员 | 中国 | 南京 | 否 |
17 | 秦志强 | 副总裁、党委委员 | 中国 | 南京 | 否 |
18 | 钱一平 | 副总裁、党委委员 | 中国 | 南京 | 否 |
19 | 周 勇 | 副总裁、党委委员 | 中国 | 南京 | 否 |
20 | 薛炳海 | 财务负责人 | 中国 | 南京 | 否 |
姓名 | 职务 | 时间 | 方向 | 数量(股) | 价格(元/股) |
马群 | 外部董事 | 2009年11月 | 买入 | 20000 | 16.8-16.85 |
2009年12月 | 卖出 | 5000 | 17.98 | ||
2010年6月 | 买入 | 2000 | 10.20 | ||
2010年8月 | 买入 | 3000 | 11.58-12.29 | ||
2010年9月 | 卖出 | 20000 | 12.43-12.95 | ||
钱星 | 监事段晓俊之妻 | 2009年11月 | 买入 | 9000 | 15.31-16.90 |
卖出 | 8000 | 15.61-16.27 | |||
2009年12月 | 买入 | 4000 | 16.94-17.65 | ||
卖出 | 5000 | 15.60-17.30 | |||
2010年1月 | 买入 | 1000 | 17.45-18.34 | ||
卖出 | 1000 | 17.18-17.37 | |||
2010年4月 | 买入 | 1000 | 14.28 | ||
卖出 | 1000 | 14.10-14.20 | |||
叶岚 | 监事 | 2010年8月 | 买入 | 2000 | 12.30-12.34 |
卖出 | 2000 | 12.07 |
项 目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68,620.71 | 46,894.94 | 64,707.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819.43 | 7,815.17 | 12,955.85 |
应收票据 | - | 312 | 690.45 |
应收账款 | 12,662.15 | 14,070.30 | 14,600.83 |
预付款项 | 66,605.18 | 92,801.42 | 79,133.33 |
应收利息 | 67.69 | - | - |
其他应收款 | 14,236.05 | 22,346.73 | 25,773.3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存货 | 75,534.03 | 69,822.45 | 35,128.2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3.71 | 8.91 | 154.18 |
流动资产合计 | 241,668.94 | 254,071.93 | 233,143.3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4,862.61 | 10,291.23 | 43,993.32 |
长期应收款 | 10,735.82 | 10,735.82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3,315.65 | 37,651.95 | 40,679.07 |
投资性房地产 | 54,701.00 | 13,287.47 | 14,179.93 |
固定资产 | 45,739.72 | 41,052.63 | 13,233.34 |
在建工程 | 5,485.06 | 2,878.14 | 20,363.22 |
工程物资 | 2.50 | 330.57 | - |
固定资产清理 | 849.95 | 871.72 | - |
无形资产 | 3,274.01 | 3,215.64 | 3,063.19 |
开发支出 | 1,188.35 | 964.12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498.93 | 72.27 | 125.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653.17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0,653.61 | 122,004.72 | 135,638.02 |
资产总计 | 422,322.55 | 376,076.65 | 368,781.42 |
短期借款 | 94,378.94 | 90,106.59 | 53,370.02 |
应付票据 | 11,663.31 | 20,000.00 | 10,803.75 |
应付账款 | 31,296.18 | 27,666.40 | 32,714.43 |
预收款项 | 90,921.14 | 99,078.64 | 103,072.00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2.62 | 1,938.51 | 2,263.35 |
应交税费 | 3,835.07 | 2,818.87 | 730.14 |
应付利息 | 700.93 | 786.20 | - |
其他应付款 | 28,288.12 | 38,868.62 | 36,703.1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3.69 | 257.97 |
流动负债合计 | 254,446.16 | 275,629.78 | 239,914.85 |
长期借款 | 4,500.00 | - | 3,000.00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767.06 | 775.49 | 10,714.1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564.96 | 1,226.44 | 247.2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832.02 | 2,001.92 | 13,961.46 |
负债合计 | 273,278.19 | 277,631.71 | 253,876.31 |
实收资本 | 26,369.00 | 26,369.00 | 26,369.00 |
资本公积 | 51,746.30 | 18,613.98 | 39,699.68 |
减:库存股 | - | - | - |
盈余公积 | 617.52 | 269.29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26,754.18 | 17,706.65 | 14,488.13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20.88 | -418.27 | -252.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5,066.11 | 62,540.64 | 80,303.86 |
少数股东权益 | 43,978.25 | 35,904.30 | 34,601.25 |
股东权益合计 | 149,044.36 | 98,444.94 | 114,905.11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422,322.55 | 376,076.65 | 368,781.42 |
项 目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一、营业总收入 | 559,760.76 | 697,988.61 | 591,864.12 |
其中:营业收入 | 559,760.76 | 697,988.61 | 591,864.12 |
二、营业总成本 | 557,808.07 | 696,513.25 | 590,701.91 |
其中:营业成本 | 519,826.25 | 649,363.30 | 556,532.92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467.05 | 3,042.62 | 743.62 |
销售费用 | 18,490.84 | 23,231.10 | 20,640.20 |
管理费用 | 11,782.52 | 12,309.50 | 9,694.93 |
财务费用 | 4,227.09 | 3,563.76 | 1,691.38 |
资产减值损失 | 2,014.33 | 5,002.97 | 1,398.88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822.97 | -6,940.13 | 3,787.17 |
投资收益 | 13,035.09 | 15,915.24 | 14,853.3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0.36 | -416.14 | 1,295.76 |
汇兑收益 | - | - | - |
三、营业利润 | 16,810.75 | 10,450.46 | 19,802.73 |
加:营业外收入 | 964.89 | 3,256.02 | 743.97 |
减:营业外支出 | 236.24 | 867.91 | 276.08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9.50 | 12.69 | 25.17 |
四、利润总额 | 17,539.40 | 12,838.57 | 20,270.62 |
减:所得税费用 | 4,227.05 | 1,370.49 | 3,641.06 |
五、净利润 | 13,312.35 | 11,468.08 | 16,629.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395.76 | 6,217.21 | 9,871.36 |
少数股东损益 | 3,916.59 | 5,250.87 | 6,758.20 |
项 目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72,995.52 | 733,692.38 | 654,357.1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6,953.37 | 49,043.39 | 60,736.2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73.12 | 23,070.42 | 24,915.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1,722.00 | 805,806.19 | 740,009.3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77,991.77 | 754,135.99 | 663,005.5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57.10 | 8,021.68 | 4,664.2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538.47 | 68,920.19 | 33,157.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6,245.70 | 843,233.65 | 708,939.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76.31 | -37,427.47 | 31,069.7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960.67 | 6,400.24 | 19,255.49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323.53 | 2,924.65 | 4,614.3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2.78 | 979.5 | 30.6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159.81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2 | 1,146.39 | 1,703.9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375.89 | 11,450.77 | 25,764.2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117.93 | 20,909.74 | 16,845.3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876.35 | 7,985.72 | 15,897.57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38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216.65 | 28,895.46 | 32,742.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29.45 | -17,444.69 | -6,978.6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62.00 | 3,859.11 | 4,605.52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59.11 | 3,859.11 | 4,605.5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4,899.88 | 170,726.87 | 75,970.02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 | 10,000.00 | 4,540.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4,261.88 | 184,585.98 | 85,116.3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0,444.53 | 140,505.08 | 62,34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186.03 | 13,000.75 | 7,930.6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098.22 | 3,998.87 | 3,250.7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 | 7,3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9,630.57 | 160,805.84 | 70,270.6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31.31 | 23,780.14 | 14,845.7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57.47 | -394.92 | -182.8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724.33 | -31,486.93 | 38,753.9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220.21 | 59,707.14 | 20,953.1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944.54 | 28,220.21 | 59,707.14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南京市中华路50号 |
股票简称 | 弘业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12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南京市宁南大道4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丝绸集团成为弘业集团的控股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1家)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5933.19万股 变动比例:+24.04%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前6个月内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是通过国有资产整体无偿划拨方式进行,不涉及资金支付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不需聘请财务顾问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已经江苏省国资委批准)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