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2010-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9月26日,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润股份”)收到公司股东罗永清通知:罗永清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豁罗永清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82号),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核准豁免罗永清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1,000股股份,导致罗永清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川润股份74,383,000股股份,约占川润股份总股本的65.4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