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于祥明 ○编辑 衡道庆
国土部、住建部日前联合发布的《通知》,强调继续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业内人士分析,有关措施的出台,对于稳定楼市预期非常及时,并有利于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建立。
两部委联手整治闲置地
《通知》要求,住房建设部门配合国土部门对闲置地进行清理,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对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要求联合限期清查整改。
在土地竞买过程中,国土部门将采取更为严格的土地竞买资格审查。如果竞买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甚至是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该企业将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对无故拖延开竣工时间、违反预销售时限和方式等要求的开发商不仅要处罚,还要将名单及时向国土、价格、金融等部门通报。
《通知》对保障性住房供地进行了格外强调,除重申“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还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选择地块,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
更为严厉的是,《通知》要求各地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住房等用地计划供应完不成的,不得供应大户型住宅用地。
另外,《通知》还对政府在土地规划审批等事项上有了明确的时间规定,从而避免政府审批环节的拖沓,以求加快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供给环节的等待时间。
通知要求,市县相关部门要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规划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60天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要求限时进行施工图审查和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总的来看,本次两部委通知,最大意义在于传递出调控可能继续收紧的信号。”多位业内人士如是说。
“房价统计”改革迈开步
另一方面,房价统计改革也开始启动。国家统计局25日发布《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就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国家统计局此次调整统计方法,决定对新建房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决心很大。具体做法上,一改过去某些数据主要依靠上报的做法,而直取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对商品住宅取消普通住宅与公寓别墅的类别划分,改为按房屋规划住宅面积分类;如此种种,对更为准确地反映各地的房地产市场现状,无疑具有积极作用,可谓迈开了“房价统计”改革的重要步伐。
业内人士同时指出,面对不少地方房价过快上涨并居高不下的事实,面对房价与百姓购买力之间的巨大差距,群众对于未来房价还有预期,对房地产业相关数据的公开透明和真实明确,还有更高要求和更多追问。比如,房价的成本构成、各地住房需求与土地供应之间的关系、全国各地住房空置的状况等等,这些追问,理应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经验表明,房地产市场的“水”很深,涉及的行业和利益攸关方众多。社会关于房地产行业种种数据的追问,在房地产商“商业秘密”借口等种种阻挠下,要公开透明谈何容易。这是当前公众面临的共同难题,自然对相关部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积极回应社会追问,不为工作的困难所惧,努力摸清实际情况,告诉社会一个真实的房地产市场,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其不断改革和不懈努力,也必将得到社会的积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