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取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的
提示性公告
关于提取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的
提示性公告
2010-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ST金瑞 公告编号:临2010-022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取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海北州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矿价字(2010)1号《关于开展海北州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根据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海北州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海北藏族自治州矿产品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提高政府对矿产品价格的调控能力,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征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该办法规定: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以开采并销售矿产品到本州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为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缴纳义务人,并按销售到本州区域外的矿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为计费依据。
根据上述规定,我公司生产和销售的煤炭属动力煤,按销售收入的5%予以征收。面对政策性增支因素,公司将严格控制成本,努力降低消耗,增收节支。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