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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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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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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0-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行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0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0绍黄酒债”)。

    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七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5.4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73%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2.67%,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回售办法:投资者行使本期债券回售权须在规定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具体回售登记办法。

    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可撤销。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购买。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0]2259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

    法定代表人:傅建伟

    联系人:李敏

    电话:0575-85176069

    传真:0575-85156989

    邮编:312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法定代表人:段文清

    联系人:罗晓波、齐莉莉、马逸博、罗华伟、李晗、于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电话:010-88091683

    传真:010-88091796

    邮编: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赵治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电话:010-59312887

    传真:010-59312892

    邮编:100140

    2、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梁学来、梁曦婷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楼

    电话:0755-25832615、010-68062022

    传真:0755-25832940、010-68059099

    邮编:518028

    (三)分销商

    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吉爱玲、兰珊珊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人寿大厦1901室

    电话:010-85252650、010-85252644

    传真:010-85252644

    邮编:100020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叶凡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5层

    电话:010-62267799-6330

    传真:010-62231347

    邮编:100044

    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纪文静、江艳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电话:13564828810、15801759570

    传真:021-58201342

    邮编:200122

    三、担保人: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148号六楼

    法定代表人:李义星

    联系人:陆寿林、姚小玲

    电话:0575-85126594

    传真:0575-85220320

    邮编:312000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

    电话:010-88087971

    传真:010-88086356

    邮编:100140

    五、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联系人:沈晓霞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6-10层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邮编:310007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12层

    法定代表人:毛振华

    联系人:张丁

    电话:010-66428877-529

    传真:010-66426100

    邮编:100031

    七、发行人律师: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中兴南路95号中兴商务楼北楼5层

    联系人:陆国庆

    联系电话:0575-85117899

    传真:0575-85229577

    邮编:3120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0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0绍黄酒债”)。

    三、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七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5.4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73%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2.67%,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做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具体事宜,以发行人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具体回售登记办法为准。

    九、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可撤销。

    十、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十一、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购买。

    十二、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0年10月11日止。

    十三、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0年9月29日。

    十四、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9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0年9月29日至2017年9月28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0年9月29日至2015年9月28日止。

    十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七、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7年每年的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5年每年的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一、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二、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三、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二十四、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帐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选择权实施约定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7年每年的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5年每年的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金兑付首日为2017年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约定

    1、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2、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3、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5、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得撤销。

    6、投资者回售本期的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7、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

    8、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

    注册资本:16,66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傅建伟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运营;生产:黄酒;生产: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品;绍兴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开发。

    二、历史沿革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和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浙计经企[1994]401号《关于建立中国绍兴黄酒集团的批复》同意,由绍兴市酿酒总公司和绍兴沈永和酒厂全部资产投入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于1994年6月30日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14300393-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80万元。1997年,公司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经历次股权变更,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16,664万元,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独资持有,公司已取得变更后注册号为33060000003059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7年5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997年,公司先后收购兼并绍兴市鉴湖酿酒厂、绍兴市黄酒厂;以整体划转的方式接管绍兴市热电厂;合资组建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出资参股绍兴合作银行;参股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一系列资本运作,联合兼并,公司形成以黄酒为主业,延伸相关行业,涉足高新技术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国有独资公司。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建立了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发行人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和监事会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独立有效运作。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等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6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股东批准任命,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会成员3人。

    发行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提出报告,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和业活动。

    公司内部设置总经理办公室、财务审计部、资产管理部、综合部等职能部门。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五、发行人子公司架构图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一级子公司10家,子公司架构图如下:

    六、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黄酒、白酒、饮料、食用酒精、副食品及食品原辅料、玻璃制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等。该公司注册资本55,872万元,发行人控股比例为40.55%。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37,172万元,净资产135,914万元。

    2、绍兴市热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蒸汽供热发电;电厂设备安装维修;出渣机制作等。该公司注册资本3,323万元,发行人控股比例为100%。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770万元,净资产824万元。

    3、绍兴市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水暖管道、五金配件经销等。该公司注册资本7,750万元,发行人控股比例为90%。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253万元,净资产6,434万元。

    4、绍兴越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和投资;房地产开发等。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发行人控股比例为100%。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4,450万元,净资产9,991万元。

    5、绍兴黄酒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黄酒城(黄酒博物馆)景区的经营;旅游产品的研发、销售;自有房屋的场地的出租;会展服务。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发行人控股比例为100%。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99万元,净资产1,999万元。

    6、绍兴龙山化纤物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经销纺织原料及产品。燃油料;货物进出口等。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发行人控股比例为100%。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72万元,净资产567万元。

    7、绍兴市酿酒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绍兴酒销售等。该公司注册资本108万元,发行人控股比例为100%。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98万元,净资产405万元。

    8、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企业咨询管理;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干鲜果品、酒类等。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发行人控股比例为100%。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96万元,净资产115万元。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傅建伟先生,51岁,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历任中国石化三公司机运处助理工程师,绍兴市弹力丝厂设备科科长、工程师,浙江涤纶厂分厂技术副厂长、厂长、高级工程师,浙江化纤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子公司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晓刚先生,53岁,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绍兴市委副秘书长、绍兴市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黄志顺先生,59岁,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海军某部保卫科长、保卫处副处长、政工部保卫处长,绍兴市自行车总厂厂长助理、工会主席、党委书记,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何锋先生,56岁,大专学历,政工师,历任绍兴酿酒总公司直属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兼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胡志明先生,48岁,大专学历,政工师,历任绍兴市酿酒总厂试验组代组长,绍兴市酿酒业工商联合公司机黄车间筹建组负责人,绍兴市酿酒总公司机黄车间副主任、瓶酒一车间主任、生技科科长、支部书记,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科四支部书记,现任公司董事。

    陈国林先生,49岁,大专学历,政工师,历任绍兴酿酒总公司组宣科副科长、党办副主任、党办主任、办公室主任,公司综合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董事兼人事部部长。

    (二)监事

    陈生荣先生,56岁,高中学历,政工师,历任绍兴市酿酒总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公司政工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兼办公室主任。

    平国毅先生,54岁,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绍兴咸亨食品厂人事干部、副书记、工会主席,绍兴市新华印刷厂党总支副书记,绍兴蓄电池厂党委办主任,绍兴造船厂厂长,绍兴市酿酒总公司党办主任,公司政工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兼鉴湖酒厂书记。

    黄财勇先生,48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浙纸集团财务部副经理,绍兴文旅集团财务总监,绍兴震元集团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孙永根先生,60岁,初中学历,政工师,现任公司纪委书记。

    徐城法先生,51岁,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请参见公司董事、监事情况。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黄酒作为一类快速消费饮品,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酒类之一,与啤酒、葡萄酒并称为世界三大古酒,源于我国,且世界上为我国独有。黄酒拥有精湛的制作工艺、悠久纯厚的传统文化,历史绵延近6000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消费者追求健康低度爽口的饮酒习惯逐渐养成,黄酒的国粹价值以及健康营养的特点都决定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选择饮用。

    黄酒行业的传统特征是:地缘经济特点明显,产量规模不足酿酒行业的5%,企业规模较小,行业竞争总体上还停留在低价同质化的层面;季节性消费特征明显。随着黄酒行业竞争逐渐加剧,越来越多的黄酒生产企业将创新作为提升产品层次、扩大市场份额的决定性因素:时尚化、高档化的产品迎合了时尚人群和白领阶层的消费需求;差异化和品牌化使黄酒消费得以突破地域限制。近年来,我国黄酒行业在市场拓展,品牌建设以及产品创新上都有了迅速的发展。从市场拓展方面来看,传统的黄酒市场具有极强的区域性,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上海等南方市场,其中上海作为全国黄酒消费最多的省市,年黄酒销售量为25万吨左右。近几年,经过各主要黄酒生产企业的市场培育,黄酒已经进入了全国市场,并且越来越多的被其他地区消费者认可与接受。近年来,消费升级引发了健康酒品的消费需求快速增加,黄酒的低度和营养恰好符合了这一消费诉求,黄酒行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期,黄酒产量从2002年的140万吨快速增长到2009年的301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10.03%。黄酒行业通过丰富自身营销手段以及产品创新,行业内凸显出如古越龙山、和酒、会稽山等大批知名品牌,其中古越龙山更是作为黄酒行业的第一品牌,以优质的品质和内涵的品牌,多次获得国内外大奖。

    从黄酒行业的前景来看,黄酒作为绿色的健康的饮品,必将迎来迅速的发展。目前,我国正处在“投资型经济”向“消费型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消费增长的空间巨大。近年来酿酒行业也体现出消费升级带来的结构性变化:

    第一,在酿酒行业各子行业的产量构成中,低度酒比重加大,而高度酒比重下降。

    第二,对酒的需求从“单纯嗜好”向“营养保健”转变,高度、烈性的不良饮酒观日益为人们所摒弃,进而崇尚健康、营养、保健的新饮酒理念。

    另外,黄酒行业发展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积极扶持,黄酒消费税从量计征,每吨240元,是酿酒行业中消费税负担最轻的行业。结合目前的消费升级过程,可以预见在未来的3-5年左右的时间内,中国黄酒行业将迎来迅速发展和扩张的时期,同时竞争将更剧烈,行业格局基本清晰。黄酒行业将在内部管理,产品质量考核体系,营销与渠道,品牌建设等方面,展开剧烈的竞争。总体来说,黄酒行业充满机遇,同时竞争也势必愈演愈烈。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发行人是绍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国有独资企业,作为黄酒行业的龙头,自设立以来,公司经营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发行人地处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绍兴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发行人的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绍兴市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2,375.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298.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0.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7%,高速增长的地方经济为消费类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还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一)原酒储备优势

    在江浙之外的全国市场,黄酒销售的主要产品形态是陈年高档酒,全国市场的加速拓展带来高档酒需求量的增加,由此也导致绍兴酒陈酒资源的日益紧缺。过去,由于资金、贮存场地的原因,以及对长远经济利益的短视,黄酒企业对陈储工作不够重视,在市场旺销的大氛围下,导致库存量急剧下降。目前,除了发行人等个别企业,整个黄酒行业正在面临严重的陈酒饥荒。

    目前,发行人拥有24万吨陈酒资源,这为打造中国黄酒高端品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巨大的存储量和精良的品质保证了发行人在中国黄酒行业的领先地位难以动摇。

    (二)一流的品牌建设

    发行人下属品牌有古越龙山,女儿红,鉴湖,沈永和等。其中“古越龙山”是中国驰名商标、黄酒行业首只中国名牌产品和惟一国宴专用黄酒,是中国黄酒行业标志性品牌。“沈永和”是中国名牌、中华老字号。“女儿红”是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鉴湖”是浙江省著名商标、绍兴首只黄酒注册商标。

    2007年,发行人下属品牌“古越龙山”在有关专家的严格评审下,获得了中国上海国际品牌高峰论坛“杰出品牌创新奖”。同年,在第八届中国国际葡萄酒烈酒评酒会上,发行人的“古越龙山陈年加饭酒”与“沈永和花雕酒”参加评比,并以高分双双获得国际金奖。这些奖项充分肯定了发行人近年来在品牌建设上的成绩。

    (三)管理及人力资源优势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企业治理模式,内部管理规范,决策程序科学。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公司拥有从业经历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经营管理团队,积淀了大量业内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能为公司管理及运作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本支持。

    (四)强大的黄酒研究实力

    作为国内黄酒行业的第一品牌,发行人在打造优质黄酒的同时加大了黄酒基础性研究和酒文化的传播。2000年起,发行人分别与江南大学、浙江大学联合开展了黄酒功能组分的检测和研究以及黄酒保健功能研究。研究表明,古越龙山绍兴酒中含有γ—氨基丁酸、生物活性肽、低聚糖等生物活性物质,适量饮用,具有排铅、增强记忆力、提高耐缺氧能力、改善骨质疏松、增强免疫力、延缓衰老、抗氧化等保健功能。另外,2007年,古越龙山首个海外科研中心—古越龙山美露香共同技术研究中心在日本东京成立。该研发中心主要开展黄酒新技术应用、酒体成分分析和检测等合作研究。通过建立海外科研中心,一方面可以参考国际低度酒的现代生产技术来提升中国黄酒的品质,并与国际市场接轨;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国外先进仪器设备进行成分分析,进行产品创新和提高。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作为绍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国有独资企业,以国有资产运营、黄酒生产销售为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作为国内黄酒行业的第一品牌,发行人始终坚持把国粹黄酒的生产销售作为己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同时,作为国有独资企业,发行人将投资建设中国黄酒城等项目,有利于黄酒文化的推广,具有很好的外部性。

    (二)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是我国最大的黄酒生产、经营和出口企业,公司以黄酒生产和销售为主业,辅以商品贸易、热力热电等其他业务。2009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0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37亿元。其中,黄酒业务实现收入7.41亿元,占比56.57%。

    黄酒生产和销售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截至2009年底,公司拥有黄酒生产线38条,黄酒产能达到17.30万吨,其中全机械化产能约10万吨,占比57.80%;手工产能约7万吨,占比40.46%。随着新产能建设,公司黄酒产能和产量逐年提高,2007至2009年,公司黄酒产量分别为15.54万吨、18.03万吨和18.84万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2.50%、104.22%和108.90%。

    浙江是公司黄酒产品最主要的销售区域,2009年公司在浙江实现黄酒销售收入2.60亿元,占比48.68%;在上海实现销售收入1.19亿元,占比22.21%,在江苏实现销售收入0.39亿元,占比7.45%,苏浙沪两省一市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78.34%,主销区销售占比较2008年上升了4.78个百分点。

    为做大做强黄酒主业,公司拟通过提升黄酒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加大主业投入、扩大产量规模、突出营销创新等手段巩固行业地位,并逐步拉大与同行业其他企业之间的距离。在现有省级技术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国家级技术中心,促进黄酒基础技术研究以及提高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能力;在绍兴袍江新区筹建中国绍兴黄酒工业城(黄酒产业园区),从管理模式、质量检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全面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集聚黄酒、白酒、玻璃瓶的生产和配套黄酒产业研发、酒文化的旅游开发等。

    (三)发行人发展规划

    2009年被发行人确定为“质量成本管理年”。未来几年内,发行人将围绕这个主题确立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生产与效益、建设与发展、改革与稳定”三个主题,以“优化产业链、培育增长点、拓宽内涵路、挖掘效益源”为主线,精心组织安全生产经营,着力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实施发展战略规划,超前谋划改革发展思路,突出成本控制意识,责任意识,追求最大的工作效绩,推动经济规模和效益健康高速增长,使发行人各项工作跨上更高的发展平台。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07-2009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文中发行人2007-2009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发行人近三年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发行人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发行人经审计的2007年、2008年、2009年财务报表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共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中国黄酒城建设项目和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上述项目总投资额为255,362万元。

    具体募集资金拟使用规模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一)中国黄酒城建设项目

    中国黄酒城建设项目位于现黄酒集团办公大楼及周边地块,东靠环城北路,南紧挨下大路,西邻规划道路与国际摩尔城相邻,北面沿环城河,以下大路为界分南北两个区域实施,其中南侧区域为黄酒民俗风情街,北侧区域为黄酒博物馆。项目总用地面积39,8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22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0,129.19平方米。项目业主单位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经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市发改中心[2005]100号文批准,项目总投资额41,947万元,内部收益率7.21%。该项目已于2008年2月开工建设,截至2010年4月底,该项目已完成了一期工程黄酒博物馆建设及布展工作,投资额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0%,目前正在准备进行二期工程黄酒风情街的建设。该项目拟使用债券募集资金2亿元。

    (二)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

    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是越州新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绍兴大城市发展战略,完善城市功能布局的重要举措。该工程位于绍兴城西,东至环城河,西至公铁立交桥,南到霞西路,北至萧甬铁路,以及北海村宫后、官渎、大池头三个自然村,规划总用地面积64.83公顷,其中征用土地约40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建设、道路建设、水系整治、传统建筑改造、文化布展等。项目业主单位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经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市发改中心[2008]121号文批准,项目总投资213,415万元,内部收益率6.78%。该项目已于2009年6月开工建设,截至2010年4月底,已顺利开展了大池头村区域的拆迁工作,进行景观、道路、水系工程的基础设施施工工程,投资额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0%。该项目拟使用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实施

    以上项目本公司投资总额为255,362万元,除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外,其余资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足部分拟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四、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发行人的年度投资计划中进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公司将定期向发行人报送项目工程进度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财务审计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台账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并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担保人情况

    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原名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系经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绍市府发[1999]50号)批准,在原绍兴市交通投资公司的基础上规范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绍兴市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更名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于1999年7月份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设立时注册资本8,617万元,2003年3月注册资本增至50,000万元。2008年6月30日,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为330600000040559。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1、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担保人2009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担保函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包括:

    1、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责任的承担:在本担保函项下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承销商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3、保证的范围: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4、保证的期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自身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充足,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一)发行人自身的经营实力为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保证

    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217,990.10万元、160,163.47万元和131,677.24万元,公司2007至2009年主营业务利润分别达到13,710.00万元、11,035.82万元和8,032.88万元。公司盈利能力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二)较强的融资能力为债券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证

    发行人多年来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银行界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获得了较高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也可以通过银行融资予以解决。发行人充足的银行授信不仅能保证正常的资金需求,也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当仔细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风险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的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利率的波动可能会降低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兑付风险

    如果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存在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得到兑付的因素。

    3、流动性风险

    由于上市或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发行人行业相关的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黄酒生产行业,可能会受国家或地方政策的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发生变动。另一方面,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受到产品价格、产品销量、生产成本、行业内部竞争格局、发行人与上下游企业的议价能力的影响。宏观和微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都会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如果发行人未能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运营机制,则可能引起一定的风险。

    (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国有资本的运营和黄酒的销售都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2、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虽然对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从而保障了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但由于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也将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建设中的监理过程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及日后正常运营。

    二、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风险的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此外,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的对策

    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其净利润水平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要求。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注重资本结构的管理,将财务杠杆控制在合理水平,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发行人通过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保证工期,争取早日运营,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推进本期债券的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工作。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发行人行业相关风险的对策

    首先,发行人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注入优质资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其次,发行人通过多年良好、稳定地经营,已逐渐步入正轨,建立了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在经营管理方面已经相当成熟。第三,发行人在黄酒行业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其研发技术、管理、销售策略一直优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第四,发行人的规模以及地区垄断效应,给予其较强的终端产品价格控制能力,具有较强的上下游产品的议价能力。

    (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的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黄酒行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的影响。黄酒行业近几年来一直在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并且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扶植政策。另外,发行人的产品既包含了适合馈赠、收藏和宴请的中高端黄酒,又有适合家庭日常饮用的普通黄酒,这从另一个层面保证了发行人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

    2、项目建设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和论证,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施工方案时,发行人通过实地勘察,综合考虑了地质、环保等各方面因素,选择最佳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采取切实措施控制资金支付,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费用超支、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确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内,并如期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营。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二、评级结论:发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三、主要评级观点

    (一)优势

    1、突出的品牌价值、领先的行业地位。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黄酒生产、经营和出口企业,优质黄酒年生产能力17万吨。公司拥有国家黄酒七个“中国”名牌中的两个,九个黄酒“中国驰名商标”中的两个,公司拥有的“古越龙山”是黄酒行业唯一集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宴专用黄酒于一身的品牌,同时公司还拥有状元红、沈永和、女儿红、鉴湖等知名品牌,品牌价值极为突出。

    2、独特的资源价值。公司现有原酒库存24万吨,为5年到80年的优质陈酒。原酒(尤其是年份久的陈年)作为稀缺资源,其资源价值已逐步被市场所了解和接受,从我们从公司了解到的情况,公司当前24万吨的库存原酒,市场价值在百亿元以上。

    3、很强的政府支持。黄酒是绍兴市规划的五大重点产业之一,市政府给予了公司很大的支持,绍兴市政府规划了1200亩土地用于公司黄酒产业园区的建设,还将安排14亿元拆迁补偿资金用于公司黄酒工业园区项目,强有力的政府支持给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

    4.强有力的担保。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注

    1、黄酒行业集中度偏低。前三大黄酒生产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30%左右,行业集中度偏低使得黄酒企业开拓苏浙沪以外市场的动力不足,限制了黄酒品牌的塑造和全国性扩张。

    2、公司贸易业务面临一定风险。公司自营的化纤产品贸易容易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冲击,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评级观点

    中诚信国际评定“2010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国际评定2010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公司突出的品牌价值、领先的行业地位、独特的资源价值、强有力的政府支持,稳定的获现能力和财务表现。同时也考虑了黄酒行业集中度偏低给公司全国性扩张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贸易业务面临一定的风险。同时,本期债券等级考虑了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有关要求,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后第12个月发布及于每年公司年报公布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概要如下:

    (一)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发行本期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已取得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交正式发行申请前必须获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已经满足《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所要求的发行企业债券的实质条件;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四)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担保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合法有效并可依其条款强制执行。

    (五)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的中介机构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从事企业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主体资格。

    (六)本期债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合法、合规、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发行人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2、《2010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0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经审计的发行人2007-2009年财务报告

    5、经审计的担保人2009年财务报告

    6、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7、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评级机构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9、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批复及备案文件

    二、查阅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

    电话:0575-85176069

    传真:0575-85156989

    邮编:312000

    2、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晓波、齐莉莉、马逸博、罗华伟、李晗、于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电话:010-88091683

    传真:010-88091796

    邮编:100140

    互联网网址:www.chinalions.com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址:www.ndrc.gov.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www.chinabond.com.cn

    (三)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2010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发行人/公司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2010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担保函

    募集说明书


    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2010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2010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人民币元
    工作日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项 目2009年2008年2007年
    资产总额546,095.39443,012.81441,434.05
    流动资产395,207.67323,598.44322,451.33
    负债总额192,659.1199,371.98117,109.92
    流动负债142,316.0397,542.39111,566.52
    所有者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269,165.00263,716.43248,207.68
    资产负债率(%)35.28%22.43%26.53%
    主营业务收入131,677.24160,163.47217,990.10
    利润总额13,668.8415,095.0419,643.73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5,433.645,545.2211,456.82

    项 目2009年2008年2007年
    流动资产395,207.67323,598.44322,451.33
    固定资产54,238.1449,437.2851,471.67
    资产总额546,095.39443,012.81441,434.05
    流动负债142,316.0397,542.39111,566.52
    长期负债50,343.081,829.595,543.40
    负债总额192,659.1199,371.98117,109.92
    所有者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269,165.00263,716.43248,207.68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546,095.39443,012.81441,434.05

    项 目2009年2008年2007年
    主营业务收入131,677.24160,163.47217,990.10
    主营业务利润8,032.8811,035.8213,710.00
    利润总额13,668.8415,095.0419,643.73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5,433.645,545.2211,456.82

    项 目2009年2008年2007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55.3121,009.8629,409.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14.30-10,136.9124,933.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155.20-17,602.44-55,329.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1,052.9325,957.1832,412.23

    项目名称发行人持股比例项目总投资(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中国黄酒城建设项目100%41,94720,000
    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100%213,41580,000

    项 目2007年2008年2009年
    资产总额8,427,804,101.219,376,815,331.1214,884,103,481.94
    所有者权益6,352,474,646.306,613,627,219.176,736,855,774.56
    资产负债率(%)22.58%27.54%51.16%
    净利润213,529,262.28104,428,634.2433,679,279.71

    公司名称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北京市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罗晓波010-8809168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总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赵治国010-59312887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销售交易部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人寿大厦1901室吉爱玲、兰珊珊010-85252650

    010-8525264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5层叶凡010-62267799-6330
    二、上海市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及衍生产品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纪文静、江艳13564828810

    15801759570

    三、广东省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楼梁学来、梁曦婷0755-25832615

    010-680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