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0-04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6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经全体董事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0年10月22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0-04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净额33,515.13万元。截止目前,已使用增发募集资金8883.52万元投资于“民用航空模拟培训基地项目”、“空客系列飞机机械类机载设备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航空器材维修交换、租赁一体化项目(一期)”。募集资金本息余额24,823.49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预计2011年3月底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不超过16,000万元,由此估算出至2011年3月底,公司至少有闲置募集资金余额17,700万元。
2010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六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对于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承诺将于2010年10月22日前以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导致流动资金不足,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最大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六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期后,公司承诺以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通过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在此半年内节省326万元左右的利息支出。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本公司独立董事徐晓聚、成义如、宋朝晖、杨楠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1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并且公司保证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6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且公司承诺到期后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经查验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料,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其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拟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不超过16,000万元,在可预见的时间段内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兴业证券同意公司在履行必要程序后,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并按计划归还。
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六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且公司承诺到期后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20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0-04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研究,全体监事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六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且公司承诺到期后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0-04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10月22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0月21日—2010年10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0月22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0月21日15:00—2010年10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0号文翰宾馆
3、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18日(星期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
7、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3)见证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921029
联系传真:028-85921038
联系人:郑德华,居平
3 、登记时间
2010年10月19—20日8:30 —11:30,14:00 —17:00,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0月22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证券代码:362023,投票简称“海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023;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议案1 |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⑥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计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或同一表决权通过网络重复投票,均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 元 |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00元 | 大于1 的整数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年10月21日15:00至2010年10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查询投票结果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五、其它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9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0年10月22日召开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1 |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备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0年10月18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023海特高新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票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