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定投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海富通旗下部分基金
在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定投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鼓励基金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经本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0 年9月30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限前端、场外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业务 |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519011 | 是 | 是 |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519003 | 是 | 是 |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519005 | 是 | 是 |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 | 519505 | 是 | 否 |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级 | 519506 | 是 | 否 |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07 | 是 | 是 |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13 | 是 | 是 |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15 | 是 | 是 |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601 | 是 | 是 |
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25 | 是 | 是 |
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2307 | 是 | 是 |
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26 | 是 | 是 |
三、开通定期定额业务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优惠时间:
2010年9月3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四、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于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投资者通过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柜台系统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于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八折,且不低于0.6%;原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规则遵循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规定。
六、业务咨询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40099
网站:www.hftfund.com
2、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jis.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9月 29日
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为“本基金”或“基金”)经2010年7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85号文核准募集,自2010年8月19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0年9月17日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此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732,380,732.89元,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252,901.07元。本次募集认购资金已于2010年9月27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5826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732,633,633.96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本公司及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没有认购本基金。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9月28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