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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坐稳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宝座,黄光裕方以微弱劣势落败。不过,有关分析人士认为,这并非事件的结束,反而可能是新的开始:在大股东与管理层撕破脸皮之后,公司的动荡还将继续。
⊙记者 魏梦杰 ○编辑 衡道庆
小股东屡屡发难
在股东大会进行的投票阶段,坐在主席台上的陈晓与身边的几个高管谈笑风生,脸上不时露出笑意。记者当时很难想象,陈晓的笑容背后到底意味着什么?那一刻是9月28日15点30分,投票结果尚未公布。
其实,在股东开始投票几分钟之前,面对小股东的犀利斥责,陈晓不但笑不出来,还一度哑口无言。该小股东将整个事件置于道德层面,并咄咄逼人地称“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国家,做出了这样的事情,以后还怎么在这个社会上混。”此言一出,引发管理层集体失语,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管理层只能对该小股东的指责避而不谈,并将提问权交给下一名股东。
“或许,事件的本身就是如此。虽然双方针对国美电器这几年业绩的种种表现互揭短处,但实质上,这只是一场企业内部的权力斗争。”在参加过股东大会听取管理层的相关发言后,一名程姓与会股东对记者表示。
另一位与会小股东则提出质疑:“管理层跟黄(光裕)先生谈判破裂,是因为业务上的分歧,还是个性上的分歧?”
对此,管理层并未给予正面回应。针对公司经营战略上的问题,陈晓表示,在公司发展战略上,管理层与大股东有很多方面是趋于吻合的。2008年底之前,公司其实早有关闭门店的计划,只是由于2008年底黄光裕涉案,导致实施过程加快。关于国美电器未来的发展战略,贝恩资本方面的代表竺稼表示:“大股东后来谈到五年发展规划的时候,在很多地方是与管理层提出的五年发展规划相吻合的。”
程先生对记者表示:“之前管理层和大股东之间都是针对经营问题互相指责,如今管理层又表示双方多有吻合之处。若按照管理层表述内容去理解的话,那么管理层与黄光裕之间并无太大业务上的分歧,换而言之,就只是纯粹的权力争斗。这种做法,将广大股东的利益置于何处?”
陈晓豪甩非上市门店
股东大会的结果公布之后,第一个给记者打来电话的是来自上海的股东胡先生。胡先生并未在会上向管理层提问,但从言谈中听得出他是一位“挺黄”派:“陈晓赢了,我准备抛出我持有的所有国美电器股票。”至于作出如此决定的原因,胡先生表示:“如果黄光裕方面行使最后通牒上的措施,公司或将陷入另一个泥潭。”
不过,在股东大会决议宣布现场,却出现了另一份“最后通牒”。黄光裕方面对有关媒体表示,陈晓方面已向黄光裕阵营发出最后通牒——11月1日之前将非上市门店全部拿回经营。
从两份通牒来看,此前外界一度揣测的400多家门店的经营权归属问题竟如此迅捷地解决了。
依据8月24日黄光裕家族公布的数据来看,截至2010年上半年,国美上市公司门店740家,非上市门店425家——其中国美门店372家,大中方面53家。从披露的收入规模来看,上市公司国美电器收入248.73亿元,非上市资产收入125.38亿元——其中国美部分96.17亿元,大中部分29.21亿元。
依据此前的说法,国美的非上市门店为黄光裕持有,大中门店所有权属于上市公司。因此,陈晓最后通牒中所指的到底是所有非上市门店还是除大中门店外的那部分,尚不得人知。但若以黄光裕家族所披露的数据来看,单店盈利能力方面,大中部分不但好过国美部分甚至还高过上市门店。其半年单店营收平均为5511.32万元。相比之下,国美门店上市部分平均为3361.21万元,非上市部门平均为2585.22万元。
如此一来,也可解释陈晓对于非上市门店的态度为何如此“豪气干云”说甩就甩。同时,陈晓此举可防止受制于人。实际上,为解决非上市门店与上市门店间的同业竞争问题,集团方面曾将非上市部分委托给上市公司进行管理。而黄光裕发布最后通牒之后,市场曾一度认为陈晓将受制于“同业竞争”问题而投鼠忌器。
此外,从黄光裕家族针对陈晓最后通牒的反应,还能听出另一层意味:“下步我们重点考虑的是非上市门店的经营问题,暂未考虑何时再以大股东名义提请召开股东大会。”令黄光裕家族专注于非上市门店的接手问题,显然可分散其精力,减少陈晓接下来实施公司战略的阻力。由此可见,陈晓这样的决断一举多得。
不过,在胡先生看来,这也意味着公司的战略布局将因此再度收缩,“接下来公司不但要与苏宁这样的对手竞争,还增加了国美未上市门店这个新的竞争对手。从战略上来说,这相当不利。”
商标之争再燃战火
还有一样东西不知陈晓是否也能“说甩就甩”,那就是国美的商标。公开资料显示,国美电器的商标依然归属黄光裕方面所有,并在国美电器“营业城市之外的中国地区”使用这一商标。而黄光裕方面与国美电器此前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到2014年就将到期。
此前,陈晓方面曾表示,国美商标授权许可协议属于“自动延续”的性质。即使许可到期了,黄光裕方面应该无条件另行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过陈晓亦表示出有意强化永乐、大中两个品牌的意图。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条例的规定,黄光裕方面可在2014年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后,不另行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则国美电器将失去这一商标。此外,黄光裕方面也可以无需等到许可合同到期,而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根据睿富全球最有价值品牌中国榜最新评定,国美电器品牌价值为553亿元,为中国家电连锁零售第一品牌,失去这一品牌无疑将给国美电器运营带来巨大伤害。这些,显然也不是贝恩资本等机构投资人所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