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0-02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7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10年9月29日下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4人,公司董事金良顺、孙卫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均委托公司董事沈小军参加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苏明波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公司董事周俭参加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颜春友、陈显明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均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周应苗参加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小军女士主持,会议审议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拟定3.6亿元人民币为新的挂牌底价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公司持有的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案,挂牌公告期限拟定为2010年9月30日起20个工作日(具体日期按完成重新挂牌程序准备进展情况确定),本次重新公开挂牌交易方案的其他条款与第一次公开挂牌交易方案条款一致(详见公司于2010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2010-018公告)。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之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整个决策程序严谨规范。
(2)本次公司拟定的重新公开挂牌出让的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未获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则本次重新挂牌程序自动终止。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要议程
审议《关于公司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10年10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 季宝海
联系电话:0575-84135815
传 真:0575-84116045(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七、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提案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案》 |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2.身份证号码:
3.股东账号: 持股数: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0-021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7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于2010年9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伟强先生主持,经监事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拟定3.6亿元人民币为新的挂牌底价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公司持有的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案,挂牌公告期限拟定为2010年9月30日起20个工作日(具体日期按完成重新挂牌程序准备进展情况确定),本次重新公开挂牌交易方案的其他条款与第一次公开挂牌交易方案条款一致(详见公司于2010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2010-018公告)。
监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未获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则本次重新挂牌程序自动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