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专版
  • 11: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2:广告
  • A1: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信披封面
  • B4:广告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暨证券简称变更的公告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山西证券开办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通过中投证券开办定投业务的公告
  •  
    2010年9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B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5版:信息披露
    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暨证券简称变更的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山西证券开办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通过中投证券开办定投业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0-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3版)

    (2)组合期限配置策略

    组合期限配置策略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期选择债券组合类型(子弹型、哑铃型和阶梯型),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期在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过程中获得债券价格变化带来的收益。

    (3)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指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等不同类属债券间的配置。本基金通过对流动性利差、信用利差分析来评估不同类属债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增持相对价值高的类属债券,减持相对价值低的类属债券,从而提高债券组合的投资回报率。

    (4)个券精选策略

    个券精选策略指基于对信用质量、期限和流动性等因素的考察,重点关注具有以下特征的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期权价值被低估,或者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通过深入研究,发掘这些具有较高当期收益率或者较高升值潜力的债券,可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投资回报。

    十一、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选定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考虑本基金正常状态之下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本基金选择市场代表性较好、具备较好公信力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作为本基金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

    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之下,使基金的长期收益水平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十三、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进行了复核。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942,942,842.1893.05
     其中:股票1,942,942,842.1893.05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34,030,479.416.42
    6其他资产11,004,210.570.53
    7合计2,087,977,532.16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
    C制造业877,276,159.1842.20
    C0食品、饮料--
    C1纺织、服装、皮毛--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9,245,000.000.44
    C5电子--
    C6金属、非金属40,036,700.421.93
    C7机械、设备、仪表827,994,458.7639.83
    C8医药、生物制品--
    C99其他制造业--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业--
    G信息技术业9,583,029.620.46
    H批发和零售贸易--
    I金融、保险业938,617,974.0745.15
    J房地产业97,735,680.714.70
    K社会服务业19,729,998.600.95
    L传播与文化产业--
    M综合类--
     合计1,942,942,842.1893.46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104上海汽车14,679,626180,119,011.028.66
    2000800一汽轿车11,140,208169,331,161.608.15
    3601318中国平安3,585,716167,847,365.968.07
    4601601中国太保6,807,028154,996,027.567.46
    5000927一汽夏利18,168,654140,443,695.426.76
    6601166兴业银行4,847,994111,649,301.825.37
    7600015华夏银行9,837,571109,393,789.525.26
    8601628中国人寿4,000,00098,800,000.004.75
    9601106中国一重16,606,30089,175,831.004.29
    10000001深发展A5,061,38988,624,921.394.26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3,903,955.16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3,320,054.82
    4应收利息24,928.45
    5应收申购款3,755,272.14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1,004,210.57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601318中国平安167,847,365.968.07重大重组事项
    2000001深发展A88,624,921.394.26重大重组事项

    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08年8月20日至2008年12月31日1.66%0.36%-14.00%2.21%15.66%-1.85%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 日102.71%1.87%62.82%1.43%39.89%0.44%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 日-19.29%1.54%-19.88%1.11%0.59%0.43%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8月20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66.32%1.60%12.19%1.56%54.13%0.04%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1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1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用

    投资者需缴纳的认购费用按认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具体如下表所示:


    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500万固定收取1000元/笔
    200万元≤认购金额<500万元0.6%
    50万元≤认购金额<200万元0.8%
    认购金额<50万元1.2%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1)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认购金额和认购金额在基金认购期间内产生的利息,其中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金额的有效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2)认购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2、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五档,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费率申购金额≥500万固定收取1000元/笔
    200万元≤申购金额<500万元0.6%
    100万元≤申购金额<200万元1.0%
    50万元≤申购金额<100万元1.2%
    申购金额<50万元1.5%

    3、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率持有期< 1年0.5%
    1年≤持有期< 2年0.2%
    持有期≥2年0%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各销售机构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开通各类电子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电子交易方式适用的申购、赎回费率可不受上述费率结构限制,具体费率由基金管理人与各销售机构约定。

    6、本基金的申购份额由申购金额扣除申购费用后除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面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7、本基金的赎回金额由赎回总额扣除赎回费用后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8、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4月1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 部分, 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4、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报告。

    5、在“十一、基金的业绩” 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至2010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6、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列出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