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4版)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敖刚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9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6065
税务登记证号:京税证字110108100016069号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0号
邮政编码:10085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机电工程系列产品、计算机设备及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自动控制设备、车辆及其上述产品的零部件、红外光学设备、信息处理设备、安保器材。一般经营项目:城市应急与综合安保科技系统开发、集成和实施;承接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长峰科技历史沿革情况
长峰科技的前身为长峰集团,长峰集团由国家经贸委经国[1994]25号文批准成立,是由中国航天科工防御研究院出资组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1、长峰集团的设立
1994年3月2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长峰集团成立并领取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1606-9(4-1)。长峰集团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固定资金出资4,000万元,流动资金2,000万元。北京航峰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航会审字(1996)第011号验资报告。
2、长峰集团的增资
1996年-2002年期间长峰集团的实收资本存在以下变化:1996年12月20日,根据防御院出具的《关于对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投资的通知》(院计财[1996]444号),防御院将部分对外投资1,090.68万元及应收债权110万元转作对长峰集团的长期投资,长峰集团合计增加实收资本1,200.68万元。
1997年10月15日,根据防御院出具的《关于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投资的通知》(院计财[1997]334号),防御院将部分对外投资共计5,437万元、应收债权348.73万元及长峰集团向防御院的短期借款2,885万元转作对长峰集团的长期投资,长峰集团合计增加实收资本8,670.73万元。
1997年12月30日,根据防御院出具的《关于对长峰科技工业集团追加公司投资的通知》(计财财[1997]092号),防御院以账面价值共计1,701.74万元的固定资产对长峰集团追加投资,长峰集团据此增加实收资本1,701.74万元,同时,依据长峰集团与防御院签署的《单项工程交付使用财产表》,长峰集团对防御院的上述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进行了调整,将工程实际造价与在建工程部分的差额20.30万元予以冲减实收资本,长峰集团据此减少实收资本20.30万元。
1998年8月18日,防御院对长峰集团以货币方式追加投资170万元,长峰集团增加实收资本170万元;2002年12月23日,根据防御院出具的《关于对长峰集团公司投资的通知》(院计[2002]489号),防御院将对长峰集团用于固定资产建设的17,930万元借款转为对长峰集团的长期投资,长峰集团据此增加实收资本17,930万元。
2002年12月31日,长峰集团就上述实收资本的变更办理了国有产权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国务院国资委核发的《国有产权登记证书》;依据产权登记证记载,截至2002年12月31日,长峰集团登记的国有法人资本数额为人民币35,938.40万元;其中防御院出资35,938.40万元,占长峰集团注册资金的100%。
2007年8月24日,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长峰集团上述六次实收资本变更事项进行了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岳总验字[2007]第A043号),截至2002年12月31日,长峰集团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5,938.38万元,防御院新缴纳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652.85万元,原已缴实收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285.53万元(该部分已经北京航峰会计师事务所于1996年1月17日出具的航会审字(1996)第011号《验资报告》审验)。2009年2月12日,长峰集团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100000000016065(4-4)),注册资金为35,938.40万元。
3、长峰集团的改制
长峰集团原为防御院资产管理的平台公司,主要职能为对下属公司实施股权管理,长峰集团本部主要从事安保业务及相关的外贸业务。2010年6月23日,长峰集团向防御院提交《关于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改制立项的请示》(长经[2010]55号)。长峰集团将在剥离非安保业务及资产的基础上,以2010年5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进行整体改制,改制后的长峰科技将继承长峰集团完整的安保资产及业务,包括重大合同、人力资源、营销体系和专利技术等与安保业务相关资产及业务,保持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完整性;关于改制的职工安置基本方案为按照员工自愿原则,长峰集团全体人员进入改制后的公司。
2010年7月,航天科工集团出具《关于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实施公司制改造的批复》(天工资[2010]516号)及《关于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部分资产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天工资[2010]557号)。据此,长峰集团以2010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将长峰集团的非安保业务资产及下属控股、参股公司的权益无偿划转至防御院,并以无偿划转后不高于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前提改制为国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由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变更为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资产划转后,长峰科技仅保留安保业务及相关资产,无下属控股或参股公司。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长峰科技集团公司拟改制为国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0]第585号),长峰科技2010年5月31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126,192,841.02元,该评估结果已经航天科工集团备案([编2010-015]号)。根据航天科工集团《关于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天工资[2010]558号),长峰科技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20,000,000.00元,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中瑞岳华对本次出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82号)。防御院以所持有的长峰集团截至2010年5月31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12,619.29万元作为出资,验明截至2010年7月27日,长峰科技已收到防御院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实际出资额超过认缴的注册资本部分人民币6,192,841.02元计入资本公积。2010年7月29日,长峰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6065),长峰科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00.00元。
(三)长峰科技股权结构及其下属公司情况
1、长峰科技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长峰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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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峰科技不存在相关投资协议、高管人员的安排等影响长峰科技独立性的情况,长峰科技的公司章程中也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
2、长峰科技下属公司情况
目前长峰科技不存在下属公司。
(四)长峰科技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主要负债和对外担保
1、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长峰科技资产权属完整,不存在司法冻结、查封或任何其他第三人可主张的权利。
长峰科技主要资产权属详细状况请参阅“本节之二(八)长峰科技主要资产情况”。
2、主要负债情况及重大借款担保合同
截至2010年7月31日,长峰科技主要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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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长峰科技不存在重大借款担保合同。
3、或有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长峰科技不存在或有负债及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长峰科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长峰科技致力于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及相关业务。
长峰科技最近三年主营业务的发展情况良好,根据经会计师审定的模拟财务数据,与2007年相比,长峰科技的营业收入由128,182,760.31元增长到2009年的277,236,773.60元;净利润由2007年的5,641,592.61元增长到2009年的16,721,583.15元,净利润增幅达到196.40%。
长峰科技的经营资质齐全,在安保科技系统集成领域具有很强的竞争力。长峰科技已通过国军标认证,拥有建筑业智能化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防工程一级企业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持有一级保密单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单位以及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会员,长峰科技为高新技术企业。
近三年来,长峰科技的主营业务发展迅速。长峰科技从最初楼宇自控的监控系统发展入手,逐步深入研究、探索,并不断开拓市场,利用科工集团及防御院在监控、防卫、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和技术积累,将业务拓展至区域及城市、边海防等安保和安防领域。长峰科技先后承担了我国多个大型活动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工程的建设,出色的完成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安保科技系统建设工程的建设、国庆60周年庆典期间北京环京检查站安保科技系统集成项目及天安门广场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工程的建设。目前长峰科技已承接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园区安全控制系统建设工程、2010年广州亚运会安保技术系统建设、2011年深圳大运会安保科技系统建设项目等多个大型活动安保科技系统集成项目。
长峰科技2008年9月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2010年1月21日,北京企业评价协会在京召开了2009年度北京企业评价协会科技创新奖表彰大会,长峰科技牵头承担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安保科技系统”项目荣获“2009年北京企业评价协会科技创新成果奖”。
(六)长峰科技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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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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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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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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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2)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3)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4)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七)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征得长峰科技债权人的同意
本次交易不涉及长峰科技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
二、长峰科技主营业务情况
长峰科技以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及相关业务作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安保科技系统集成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相关服务等。
近几年,长峰科技依托大型活动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工程的建设,同时积极拓展业务,已进入国家边海防监控中心的建设领域,正在积极开拓平安城市系统集成建设领域等多个安保和安防领域。随着长峰科技实力的不断壮大以及安保研发力量的逐步增强,长峰科技行业地位日益凸显,长峰科技将最终形成以大型活动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平安城市建设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的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公司。
此外,改制前的长峰科技还从事外贸相关业务。为集中精力发展安保科技系统集成相关业务,增强企业自身在安保行业的竞争力,长峰科技今后将不再把外贸业务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一)主要业务及简介
目前长峰科技已形成了以大型活动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工程建设和平安城市建设为主,以其它安保领域为补充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具体情况如下:
1、大型活动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工程
大型活动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工程是指针对大型活动的整体安全防控和安保业务管理而设计的安保科技集成系统。该集成系统综合应用整体防范控制、大规模异构视频集成、综合态势显示、动态警力管理、辅助决策支持和综合通信调度等技术,从而实现大型活动安保指挥工作的高效、可靠管理。该项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各级政府机构、公安局等部门。
长峰科技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会安保科技系统的建设和赛时技术保障运行任务。参与了包括北京赛区所有94个奥运竞赛场馆、非竞赛场馆、训练场馆的指挥系统、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公安专用信息系统、安检系统、通信与网络系统等六大系统的设计工作。长峰科技为北京奥运会安保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受到了党和国家的表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和国际奥委会安保专家的赞扬,荣获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表彰,获先进集体荣誉。此外,近今年长峰科技还承接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园区安全控制和指挥系统总体设计、2010年上海世博会园区安全控制系统建设工程总承包、2010年广州亚运会安保技术系统建设总承包、2011年深圳大运会安保科技系统总体设计和总承包等大型活动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工程。
在大型活动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工程建设中,长峰科技从事的具体工作和实现的功能简要介绍如下:
(1)整体防范控制:满足与通用报警、门禁、安检等安全探测设备的集成,实现对大型活动场馆周界入侵、出入口关注人员、重点区域入侵等的防范;
(2)大规模异构视频集成应用:通过高级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对场馆自建的视频监控系统的互联与集成,可构建10万级容量的多级视频集成应用系统;
(3)综合安保态势:基于二维/三维的态势显示平台,实现安保警力的动态显示、警员及车辆的定位跟踪显示、安全风险的预警预测显示、安保设施资源的部署显示等;
(4)动态警力管理:基于量化的动态警力测算模型,实现大型活动安保力量的精确测算及评估;并实现大型活动期间警力的动态部署管理功能;
(5)辅助决策支持:提供方预案管理、数据挖掘分析和安保仿真分析手段,实现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支持;
(6)综合通信调度:集成有无线通信调度和计算机辅助调度等功能,实现日常及突发事件情况下的指挥调度支持。
2、平安城市系统集成建设
平安城市系统集成建设是联合公安、武警等部门的安保力量,充分利用各方面现有的系统资源,提供一体化安全解决方案,打造一流的全方位、立体化安保网络体系,提升安全与综合保障能力,确保城市人员、基础设施、信息通讯、交通的安全。平安城市建设系统将覆盖安全体系的三个层面:设施安全防范、区域安全防范、城市圈空间防范。该项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各级政府机构、军队、公安局等部门。
平安城市系统集成建设所涉及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实现的功能有:建立实时、可视和动态的街面防控、社区防控、单位内部防控、探测传感监控、虚拟社会防控的“天罗地网”技术系统,对人、地、物、事等社会安全要素进行全面管控,以及建立复杂大型图像应用平台和开放式、大规模视频管理平台等。采用的高科技安保技术主要包括:地理信息系统(GIS)、大规模数字视频调用、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智能数字图像处理。
3、国家边海防监控中心的建设
边海防建设项目是帮助边海防指挥中心建立边海防指挥监控系统,整合所辖区域内各类边海防相关信息,综合掌控边海防整体态势,全面提升边海防整体防控能力,其系统包括综合应用视频图像处理、综合态势显示、综合通信调度、综合信息管理等技术,进而实现国土边防管控的信息汇聚、信息共享与态势显示。该业务的主要客户以国家边海防局、公安边防、军队为主。
在国家边海防监控中心建设中,长峰科技从事的具体工作和实现的功能简要介绍如下:
(1)视频图像处理:视频显示控制、视频转发服务、智能图像分析、视频存储管理和视频检索回放;
(2)综合态势应用:态势应用系统是指将陆地边防相关资源的态势信息用地理信息技术进行整体可视化展示与控制的综合性系统。它包括边防线基础地理信息的展示;边防线上静态安防资源信息的展示;移动目标信息的展示与定位跟踪;资源显示的动态控制等。该系统结合了三维地理信息系统(GIS)应用,并实现基于北斗信息的精确定位,因此可以为军队指挥作战提供良好的平台,该系统人机交互友好、操作使用方便、信息展示直观;
(3)综合通信调度:指挥作业分系统是陆地边防指挥系统中的核心软件之一,主要负责对边防监控中心视频会议、日常业务及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管理。实现了对边防各类报警事件,勤务信息以及预案、法规信息的综合管理;
(4)综合信息管理:综合管理分系统是陆地边防指挥系统的信息保障业务软件,采用以数据库为中心,管理维护设备状态信息、用户权限信息等基础数据以及实现数据库管理功能,从而满足地、县级边防监控中心对系统数据安全、准确的要求。
(二)长峰科技主要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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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峰科技主要经营模式
长峰科技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特有的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1)以咨询带总包,承揽大型工程项目
技术咨询是安保产业能够快速发展的有力保证,通过为客户进行咨询业务服务,可以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技术标准、运营服务等,通过咨询服务可以拉近与客户的距离,进而更方便承揽大型工程项目。
(2)以工程带产品,形成产业链
长峰科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断开发研制先进的系统、先进的设备,建设示范工程,以此来形成航天长峰知名品牌,确立航天长峰知名度,进而带动相关产品及系统的销售,形成产品的产业化。
(3)以产品促工程,形成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长峰科技安保指挥系统平台等产品都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长峰科技将不断增强安保研发力量,开发更具科技含量的新产品,并借助这些产品的优势将开拓市场,吸引更多的工程项目,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
2、采购模式
(1)供货商的评价和选择
为确保长峰科技产品的质量,长峰科技会对供货商的能力进行评价和选择,主要包括: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服务能力、经济状况和价格等方面,并根据评价的结果编制合格供方名录,作为选择供货商和采购的依据。对于顾客要求控制的采购产品,评价和选择供货商时应邀请顾客参加;对于顾客指定的采购产品和供货商,在合同中亦应对供方提出要求。对合格供货商名录应按周期进行再评价,实施动态管理。
(2)采购信息
采购人员会对拟采购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级、需要时间和用途等信息加以识别。适当时会在采购合同中对供货商的控制提出要求,如:产品、过程、程序和设备的批准要求,人员资格要求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采购产品的验证
采购产品入库前必须按编制的产品验证准则验证,并保持验证记录。产品经过验证合格后,才允许入库管理、发放、使用。
(4)采购新设计和开发的产品
当需要采购新设计和开发的产品时,应由提出部门对采购的必要性进行论证,经项目负责人批准。若涉及经费较多、对最终产品影响很大的新设计和开发的产品,应经过总师批准。必要时,应组织评审。采购合同中应对供货商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确保采购产品与系统产品的技术状态协调。
3、销售模式
长峰科技采取对终端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目前销售网络是以长峰科技本级为主,以上海分公司、广东分公司为辅,进行市场销售及拓展。
由于长峰科技的目标客户多为各级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长峰科技通过日常工作中与客户保持紧密的联系,在为客户提供定期维护、日常检修和故障检测与排除、软硬件升级等服务的同时可以随时掌握客户需求动向,并在第一时间提供咨询服务和解决方案,进而取得新的业务机会。
长峰科技当前主要客户包括各级政府、公安局、武警总队、国家边防局等。未来几年,长峰科技将以北京、上海、广州三地为中心,重点发展大型活动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工程和平安城市建设。
(四)长峰科技销售情况
1、长峰科技销售收入情况
长峰科技近三年及一期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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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长峰科技近三年及一期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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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数据分析,长峰科技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其销售收入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长峰科技近三年及一期前五名客户的变动情况较大,这主要是由于最近几年长峰科技均以大型活动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工程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单个工程涉及的合同金额较大,且工期较为集中,长峰科技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2007和2008年,长峰科技来自航天科工集团的收入分别为56,055,880.37元和64,475,593.44元,分别占当期收入的43.73%和39.04%,这主要是因为长峰科技分包了科工集团承揽的北京奥运会安保科技系统建设工程的大部分业务。除此之外,其余安保业务均由长峰科技独立承揽,目前长峰科技与上述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主要的原材料及其采购情况
长峰科技在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采购主要为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设备、电子产品等,长峰科技近三年及一期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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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数据分析,长峰科技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其采购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长峰科技与航天二院物资部存在一定数量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的背景主要为:根据防御院下发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民用产业物资统一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文件,二院物资部担负着为防御院下属单位提供计划、采购、配送等职能。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长峰科技根据自身的需求并依照相关采购流程,自主选择供应商并确定型号、价格、数量等内容,最后由二院物资部统一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根据防御院出具的《关于规范及减少与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防御院承诺未来院内关于统一计划、采购、配送物资的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将不再适用于长峰科技,并保证将减少与长峰科技上述类型的关联交易,依法保护长峰科技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在各项交易上的独立经营决策权。据此,本次重组后此类关联交易预计将得到减少。
除此之外,长峰科技与航天科工集团下属院所、单位之间的存在少量的关联交易,此类关联交易主要是航天科工集团下属院所、单位在日常经营中分包长峰科技部分安保科技子系统的建设,此类关联交易预计将得到保留。
(六)长峰科技主要业务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长峰科技在设计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主要依据合同、技术协议书的约定以及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此外,长峰科技项目运作过程中还执行以下标准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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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控制措施
长峰科技一贯重视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于2004年按照GB/T19001-2000国家标准建立和运行了具有独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配置了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使公司的各项活动开始步入规范化。公司以GJB9001A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为依据,从系统设计、开发、项目施工到售后服务建立了全面的质量控制流程,并持续改进。
长峰科技主要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在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决策性工作;
(2)设计开发、物资采购、施工准备、工程实施、验收、交付及售后服务过程严格按照ISO9000和GJB9001A标准的相关要求操作;
(3)根据项目要求建立《质量保证大纲》,明确项目过程质量控制点及相应检验要求,并充分进行风险分析,确定预防措施;
(4)注重质量信息的收集及数据分析,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及项目管理流程,为评价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提供依据;建立健全不合格品的审理程序,全面控制不合格项,为客户提供满意产品。
3、质量纠纷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长峰科技未出现过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的重大纠纷。
(七)技术与研发情况
1、主要技术简介
安保科技系统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的系统,需要将各种不同架构、不同团队研发的系统进行互联,在保证系统先进性的基础上还要综合考虑技术的成熟性,使系统既能体现当前的先进技术,又能够保证不会因为技术障碍,影响系统的稳定性。因此,长峰科技在系统的建设上,既要考虑使用当前的最新技术,又能够满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的严密、规范的特点要求。
长峰科技以C4I3SRT(指挥Command、控制Control、协同Coordination、通信Communication、情报Intelligence、信息Information、集成Integration、监视Surveillance、探测Reconnaissance、处置Treatment)系统为设计理念,来构建安全防控体系。长峰科技拥有复杂、大系统的顶层总体设计与集成能力和组织管理经验,掌握了一系列指挥、监控相关的核心技术。
具体技术在项目中的应用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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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团队简介
长峰科技207名在职员工中,有博士学历2人,硕士学历79人,大学本科学历96人;长峰科技在职员工中有研究员5人,高级工程师17人,工程师32人,助理工程师14人,是一个技术人才密集型企业。
3、研发情况介绍
(1)研发部门设置
长峰科技设立综合安保研发部作为主要研发机构,主要研发人员有近90人,其中,70%以上为研究生学历。分为九个技术小组,包括:系统总体组、硬件系统研发组、公安指挥系统研发组、应急反恐装备研发组、管理信息系统研发组、边境管控系统研发组、高级视频系统研发组、数字化训练环境研发组、软件系统测试组。
(2)研发成果
长峰科技在项目承做过程中多采用自有专利及技术,并以C4I3SRT为设计理念,开发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保科技系统与应急装备,拥有知识产权十余项。长峰科技现拥有8项专利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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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计划
为进一步拓展安保相关业务,保持在安保领域的竞争力,长峰科技正在积极进行边防监控指挥系统、反恐防暴重大现场监测与控制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指挥系统和数字化训练环境系统等方面的研究。
(八)长峰科技主要资产情况
长峰科技是以提供安保科技系统集成服务、安保科技系统集成项目的建设和相关服务为主营业务的轻资产企业。截至2010年7月31日,其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的51.25%,长峰科技拥有的其他主要资产包括:
1、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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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峰集团于2010年7月整体改制为长峰科技,上述土地所有权人的名称正在变更当中。
该土地位于广西省防城港市港口区东部吹填区,证载用途为仓储、堆场用地,账面价值为7,766,335.06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土地还未做开发。2010年7月26日,广西省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发函《关于收购储备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书》(防国土资函[2010]425号)至长峰集团,因长峰集团于2008年取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至今,尚未按原项目进行实质性的开发建设,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该宗土地收购储备,收购价格为每亩12万元,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50.08万元。根据长峰科技提供的书面说明,长峰科技将按照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的上述决定,依据上述价格转让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现正在办理过程中。
2、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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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及申请人均为长峰集团,现长峰科技已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将注册人及申请人变更为长峰科技,变更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3、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
长峰科技现拥有2项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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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专利登记的权利人为长峰集团,现长峰科技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将专利权人由长峰集团变更为长峰科技,变更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长峰科技现拥有1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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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著作权人为长峰集团,现长峰科技已向国家版权局申请将上述著作权人由长峰集团变更为长峰科技,变更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4、其他固定资产
长峰科技拥有机动车辆共计13辆,现均在办理由长峰集团变更至长峰科技的过户手续。截至2010年7月31日,长峰科技拥有总计账面净值人民币4,493,123.97元的生产经营设备。
三、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或变更对长峰科技利润的影响
目前长峰科技执行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不存在明显差异,亦不存在需要变更的情形,因而不会对长峰科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四、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持有的长峰科技100%的股权,上市公司委托中联评估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重组上市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0]第657号)。评估机构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交易双方在对被评估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后协商同意,本次交易价格以收益法所得出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该评估结果已于2010年9月28号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备案,评估备案号为[20100077]号。
(一)评估方法选取说明
本次评估目的是防御院拟以持有的长峰科技100%的股权同航天长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进行交易实现长峰科技重组上市,资产基础法从企业构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同时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比资产基础法更能体现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7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长峰科技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36,212.67万元,评估值36,095.64万元,评估增值-117.03万元,增值率-0.32%。
负债账面价值23,593.23万元,评估值23,593.39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价值12,619.28万元,评估值12,502.25万元,评估增值-117.03万元,增值率-0.93%。
2、收益法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7月31日,长峰科技净资产的账面值12,619.28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35,190.11万元,评估增值22,570.83万元,增值率178.86%。
3、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5,190.11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2,502.25万元,高22,687.86万元,高181.47%。两种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在基准日重新购建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企业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主要受到三方面因素影响: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行业竞争程度和发展空间、公司的竞争实力,长峰科技的竞争实力体现在:
A、长峰科技的经营管理水平比较高。长峰科技近三年安保业务收入和利润都有大幅增长、2008年9月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2010年1月21日,北京企业评价协会在京召开了2009年度北京企业评价协会科技创新奖表彰大会,长峰科技牵头承担的“2008北京奥运会安保科技系统”项目荣获“2009年北京企业评价协会科技创新成果奖”;
B、长峰科技的经营资质比较全、资质竞争力比较强。长峰科技已通过国军标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取得建筑业智能化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防工程一级企业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一级保密单位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还是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单位、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会员;
C、具有航天精神的人力资源价值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拥有奥运、世博等大型活动安保业务和国家边海防监控中心建设等大型信息系统集成的成功经验和相关知识产权;
D、股东背景比较强,长峰科技隶属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的全资公司,航天科工集团在国防科技领域的技术积累和行业地位,能为长峰科技未来安保业务的稳定和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上述因素是收益法评估结果大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的的主要原因。
(三)收益法资产评估相关说明
收益法即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的现金流折算为现值,估计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即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到企业价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关键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易于为市场所接受。
本次评估的基本思路是以长峰科技历史经审计的公司会计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长期投资的权益价值、以及基准日的其他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来得到企业的企业价值,并由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
式中: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n:被评估单位永续期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长期投资价值;
ΣC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
式中:
C1:基准日流动类非经营性资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非经营性资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D: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投资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5)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预期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的长期债务比率;
■
W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比率;
■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 :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
■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预期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本次评估中上述主要参数的选取情况如下:
(1)无风险收益率rf,参照国家近五年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的平均水平,按照十年期以上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rf的近似,即rf=3.83%;
(2)市场预期报酬率rm,参照国内上市公司近五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进行选取,取近五年国内上市公司(剔除异常值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094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的近似,即:rm=0.1094;
(3)e值,取沪深7家同类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2007年1月至2010年6月170周的市场价格测算估计,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βx= 1.0700,按式(12)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βt=1.0500,并由式(11)得到被评估单位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u=0.8400,最后由式(10)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e=0.8400;
(4)权益资本成本re,本次评估考虑到被评估单位在公司的规模和行业竞争风险、资本流动性、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公司资本债务结构、客户集中风险、技术进步风险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ε=0.0500;最终由式(9)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re:re=0.0383+0.8400×(0.1094-0.0383)+0.0500=0.1480
4、本次评估净现金流量的预测
中联评估通过核实长峰科技历史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财务数据,并在对安保行业进行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对长峰科技未来几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折旧与摊销以及追加资本投入等方面做出了具体预测,进而预测出长峰科技未来的净现金流量2010年8-12月为2,251.40万元,2011年为2,763.19万元,2012年为3,427.87万元,2013年为3,636.57万元2014年及以后年度为2,957.77万元。
5、本次评估折现率的选取
中联评估在综合考虑长峰科技在评估基准日的无风险收益率、市场预期报酬率、权益资本成本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长峰科技所在行业的特定风险等因素后,确定了本次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公司的折现率为14.80%。
(四)评估结果选取原因的说明
长峰科技是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的安保业务是安防行业中比较高端的系统集成的技术服务产业。其未来的发展受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需求影响较大,特别是近年来奥运会、世博、亚运会等大型活动的举行推动了安保业务快速发展,随着国家“平安城市”、“平安校园”的建设,对公安系统的安全保障需要、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集成的需求会提高,这将对长峰科技未来收益产生较大影响。同时长峰科技属于“重人才资源价值,轻实物资产”型的智力型高新技术企业,收益法评估结果包含了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人力资源、经营资质、经营管理水平、股东背景等无形资源价值。相对资产基础法而言,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较能够代表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果。
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情况
经航天长峰与交易对方协商确认,航天长峰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航天长峰向防御院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航天长峰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即不低于9.02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如在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协议生效日期间有除权、除息(包括但不限于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的,发行的价格将根据交易各方协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价格及数量为准。
(四)发行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转让价格÷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按照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9.02元/股,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9,013,425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据此测算,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292,604,000.00股增加至331,617,425.72股,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约为11.76%。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防御院以其持有的长峰科技100%的股权认购航天长峰本次发行的股票。
(六)锁定期安排
防御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由航天长峰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九)上市地点
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上市交易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对于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届满的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盈亏,防御院和航天长峰双方同意,自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完成交割日期间,如标的资产产生盈利,则盈利归航天长峰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如标的资产发生亏损,则防御院应以现金方式全额补足。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变化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10]第06221号)和《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810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防御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9.62%的股份,通过二〇四所、二〇六所和七〇六所间接持有上市公司8.14%的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7.76%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防御院将持有上市公司29.07%的股份,通过二〇四所、二〇六所和七〇六所间接持有上市公司7.18%的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6.25%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权变化相关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
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与签订时间
2010年9月30日,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院在北京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
(二)交易标的
航天长峰拟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交易对方防御院拟以其持有的长峰科技100%股权作为对价认购航天长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三)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同意并确认,依据经有权部门批复备案的、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0]第657号),航天长峰购买防御院所持有的长峰科技100%的股权的定价为人民币35,190.11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时间安排
交易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交易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防御院应协助航天长峰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在长峰科技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航天长峰即成为长峰科技的股东。
(五)过渡期的损益安排
1、交易双方同意,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完成交割日期间,如标的资产产生盈利,则盈利归航天长峰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如标的资产发生亏损,则防御院应以现金方式全额补足。
2、交易双方同意,关于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完成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交易双方共同认可的审计机构在标的资产完成交割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计确认,并以标的资产交割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作为审计基准日;若标的资产发生亏损,则防御院应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航天长峰全额补足。
(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资产长峰科技的人员安置问题;重组完成后,长峰科技现有员工继续与长峰科技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不发生劳动关系的变更。
(七)协议生效的条件
《协议书》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后成立,本协议待以下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本次交易经航天长峰依据航天长峰章程及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审议批准;
2、本次交易经防御院上级主管机关及国资委批准同意;
3、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4、因本协议所涉之股票发行事项触发了防御院向航天长峰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之义务,应获得航天长峰股东大会对防御院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准,同时防御院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八)违约责任条款
1、《协议书》签署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或不依协议履行义务或承诺、陈述的事项不真实,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协议书》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防御院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不履行相关认购股票义务的,应向航天长峰承担赔偿责任;航天长峰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致使防御院无法认购股票的,应向防御院承担赔偿责任;
3、《协议书》生效后,由于一方的过失、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或延迟股权过户的,由实施损害行为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0年9月30日,航天长峰与防御院于北京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预测数的确定
依据中联评估出具的《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重组上市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0]第657号),双方确认并同意,长峰科技在2010年8-12月的净利润预测数为人民币1,338.07万元、2011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为人民币2,572.61万元、2012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为人民币2,765.86万元、2013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为人民币2,957.77万元。
(二)盈利补偿承诺
航天长峰与防御院约定,航天长峰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测数之间的差异情况,并应当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若长峰科技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上述净利润预测数的,则由防御院就不足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如本次交易于2011年完成,则航天长峰应就2011、2012、2013三个会计年度的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测数之间的差异情况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三)补偿方式
航天长峰与防御院约定,若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年内长峰科技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上述净利润预测数情形的,则防御院应在航天长峰该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60日内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补偿:
1、股份补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本次交易的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2、按照上述计算方式得出补偿股份数额后,由航天长峰将防御院所持有的该等数量航天长峰的股份划转至航天长峰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航天长峰董事会将就该部分股份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该年度的股东大会审议,若航天长峰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航天长峰将按照人民币1.00元/股的价格定向回购上述专户中存放的股份;若航天长峰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议案,则航天长峰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防御院,防御院在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赠送给航天长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照以下比例享有获赠股份,即:其持有的股份数量/(航天长峰的股本总额-股权登记日防御院持有的股份数量);
3、在本协议所约定的补偿期限届满时,航天长峰应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下述情况: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防御院将另行进行股份补偿;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除特别注明外,本节只提供已经审计或审核的会计报表及附注中摘录的信息。
一、长峰科技财务会计信息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727号),长峰科技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如下:
(下转36版)
| 项 目 | 金额(元) | 占比(%) |
| 负债合计: | 235,938,555.59 | 100.00 |
| 其中:应付票据 | 20,604,805.50 | 8.73 |
| 应付账款 | 115,619,017.62 | 49.00 |
| 预收款项 | 68,030,806.62 | 28.83 |
| 应付职工薪酬 | 805,134.74 | 0.34 |
| 应交税费 | 16,365,717.38 | 6.94 |
| 其他应付款 | 7,902,435.75 | 3.35 |
| 专项应付款 | 2,861,337.41 | 1.2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49,300.57 | 1.60 |
| 项 目 | 2010年 7月31日 | 2009年 12月31日 | 2008年 12月31日 | 2007年 12月31日 |
| 资产总计 | 362,126,771.69 | 270,287,200.90 | 323,708,227.30 | 336,134,771.93 |
| 负债合计 | 235,933,930.67 | 254,174,075.61 | 323,615,979.04 | 334,322,782.7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6,192,841.02 | 16,113,125.29 | 92,248.26 | 1,811,989.1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26,192,841.02 | 16,113,125.29 | 92,248.26 | 1,811,989.16 |
| 项 目 | 2010年1月-7月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营业收入 | 191,252,200.41 | 277,236,773.60 | 165,142,187.80 | 128,182,760.31 |
| 营业利润 | 13,727,299.87 | 19,895,637.72 | 4,270,971.32 | 2,236,705.82 |
| 利润总额 | 13,559,213.62 | 19,599,965.93 | 5,793,423.32 | 6,727,681.82 |
| 净利润 | 11,524,637.83 | 16,721,583.15 | 5,376,325.41 | 5,641,592.61 |
|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 11,524,637.83 | 16,721,583.15 | 5,376,325.41 | 5,641,592.61 |
| 项 目 | 2010年1-7月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534,643.42 | 59,397,972.44 | -11,734,166.41 | -27,743,244.6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610,907.91 | 1,479,905.30 | 2,526,666.69 | -7,706,926.3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5,561,000.00 | 19,222,246.50 | 35,589,544.25 |
| 项 目 | 2010年 7月31日 | 2009年 12月31日 | 2008年 12月31日 | 2007年 12月31日 |
| 资产负债率(%) | 65.15 | 94.03 | 99.97 | 99.46 |
| 总资产周转率(%) | 52.72 | 100.71 | 46.06 | 32.31 |
| 净利润率(%) | 6.03 | 6.03 | 3.26 | 4.40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9.13 | 103.78 | 5828.10 | 311.35 |
| 项目 | 2010年1-7月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 金额(元) | 比率 (%) | 金额 (元) | 比率 (%) | 金额 (元) | 比率 (%) | 金额 (元) | 比率 (%) | |
| 外贸 | 26,455,141.69 | 13.86 | 32,943,809.62 | 12.10 | 16,660,845.10 | 11.17 | 34,171,997.39 | 31.46 |
| 安保 | 155,785,436.63 | 81.59 | 226,677,366.00 | 83.27 | 132,437,860.12 | 88.83 | 74,446,126.13 | 68.54 |
| 其他 | 8690100.00 | 4.55 | 12,586,869.00 | 4.63 | — | — | — | — |
| 合计 | 190,930,678.32 | 100.00 | 272,208,044.62 | 100.00 | 149,098,705.22 | 100.00 | 108,618,123.52 | 100.00 |
| 2010年1-7月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元) | 占营业收入比(%) |
| 1 | 广州市公安局 | 94,254,702.43 | 49.28 |
| 2 |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 38,603,933.21 | 20.18 |
| 3 | 亚洲开发银行 | 17,535,433.50 | 9.17 |
| 4 | 上海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 13,837,794.04 | 7.24 |
| 5 | 黑龙江省军区监控中心系统建设 | 5,968,067.08 | 3.12 |
| 合计 | 170,199,930.26 | 88.99 | |
| 2009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元) | 占营业收入比(%) |
| 1 | 北京市公安局 | 76,581,192.09 | 27.62 |
| 2 | 广州市公安局 | 58,866,516.39 | 21.23 |
| 3 |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 41,666,303.24 | 15.03 |
| 4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23,251,059.27 | 8.39 |
| 5 |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公司 | 10,915,448.94 | 3.94 |
| 合计 | 211,280,519.93 | 76.21 | |
| 2008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元) | 占营业收入比(%) |
| 1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64,475,593.44 | 39.04 |
| 2 | 北京市公安局 | 48,125,458.05 | 29.14 |
| 3 | 北京建工集团 | 7,246,244.00 | 4.93 |
| 4 | 北京航天科工世纪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 7,186,989.56 | 4.35 |
| 5 | 北京隆庆利达科贸发展中心 | 9,563,244.22 | 5.79 |
| 合计 | 136,597,529.27 | 82.71 | |
| 2007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元) | 占营业收入比(%) |
| 1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56,055,880.37 | 43.73 |
| 2 | 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 | 4,005,522.25 | 3.12 |
| 3 | 农行河北分行 | 9,364,075.00 | 7.31 |
| 4 | 北京隆庆利达科贸发展中心 | 2,131,223.77 | 1.66 |
| 5 | 北京航天科工世纪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 13,357,408.56 | 10.42 |
| 合计 | 84,914,109.95 | 66.24 | |
| 2010年1-7月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占采购总金额的比率(%) | |
| 1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物资部 | 14,735,043.53 | 27.85 | |
| 2 |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753,210.10 | 8.98 | |
| 3 | 北京环境特性研究院 | 2,948,718.00 | 5.57 | |
| 4 |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 2,184,016.70 | 4.13 | |
| 5 | 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60,531.66 | 3.89 | |
| 合计 | 26,681,519.99 | 50.42 | ||
| 2009年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占采购总金额的比率(%) | |
| 1 | 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632,480.29 | 11.67 | |
| 2 |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 8,333,333.09 | 10.10 | |
| 3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706所 | 7,962,685.24 | 9.67 | |
| 4 | 北京鸿合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786,357.21 | 5.80 | |
| 5 | 博隆建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4,436,034.00 | 5.38 | |
| 合计 | 35,150,889.83 | 42.62 | ||
| 2008年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占采购总金额的比率(%) | |
| 1 | 北京环境特性研究207所 | 3,886,644.31 | 7.48 | |
| 2 | 上海爱谱电子线缆系统有限公司 | 3,330,283.47 | 6.40 | |
| 3 | 北京富通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2,720,600.47 | 5.23 | |
| 4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2,260,063.46 | 4.35 | |
| 5 | 北京豪义慧通科技有限公司 | 1,987,443.51 | 3.82 | |
| 合计 | 14,185,035.22 | 27.28 | ||
| 2007年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占采购总金额的比率(%) | |
| 1 | 北京富通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4,185,539.20 | 16.94 | |
| 2 | 北京正群科技有限公司 | 2,186,666.62 | 8.85 | |
| 3 | 上海爱谱电子线缆系统有限公司 | 2,067,651.59 | 8.37 | |
| 4 | 北京讯佳科贸公司 | 1,645,456.38 | 6.67 | |
| 5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706所 | 1,482,906.65 | 6.00 | |
| 合计 | 11,568,220.44 | 46.83 | ||
| 序号 | 标准及规范 | 颁布部门 | 颁布时间 |
| 1 |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2004年10月 |
| 2 |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2000年7月 |
| 3 |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368-20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2001年12月 |
| 4 |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394-20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2002年9月 |
| 5 |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1994年3月 |
| 6 |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BJ01-615-2003 |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 2003年12月 |
| 7 |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BJ01-615-2003 |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 2003年12月 |
| 8 |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4-20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2007年3月 |
| 9 |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20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2007年3月 |
| 10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2007年3月 |
| 11 |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2003年5月 |
| 12 | 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GB/T15532-1995 | 国家技术监督局 | 1995年4月 |
| 13 | 软件文档管理指南 GB/T16680-1996 | 国家技术监督局 | 1996年12月 |
| 业务类型 | 关键技术 |
| 大型活动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工程 | 多厂家异构平台统一接入技术 |
| 二次编解码数字化视频接入技术 | |
| 多级数字化视频转发技术 | |
| 大规模警力测算部署技术 | |
| 基于振动光缆、雷达抛物探测等多传感器的电子围栏防控技术 | |
平安城市建设 | 多厂家异构平台统一接入技术 |
| 基于网络的大规模视频集中存储和数字监控平台技术 | |
| 基于红外探测、门禁、刷卡及视频手段的复合定员管理技术 | |
| 大范围视频图像拼接技术 | |
| 基于图像处理的视频资源故障检测技术 | |
| 大规模定位数据服务器集群技术 | |
其他安保领域 | 危险作业场所危险源辨识技术 |
| 多级数字化视频转发处理技术 | |
| 基于军事地理信息系统的态势显控技术 | |
| 雷达数据融合及雷达目标监控技术 | |
| 二维、三维状态下的移动目标监控、轨迹显示及北斗通信技术 | |
| 多种报警信号的接入及联动报警、报警处置技术 | |
| 无线网络环境下战术行动协同管理技术 | |
| 基于三维实时渲染的现场场景快速实时建模技术 | |
| 多种通信手段互联的综合通信管理调度技术 |
| 序号 | 名 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申请号 | 备注 |
| 1 | 一种视频监控方法和监控系统、及视频通信控制器 | 发明创造 | 2009100779058 | 实质审查阶段 |
| 2 | 一种用于安保的动态部署方法及动态部署系统 | 发明创造 | 2009100779043 | 实质审查阶段 |
| 3 | 一种三维视频监控方法及系统 | 发明创造 | 200910087499.3 | 已受理 |
| 4 | 定员管理系统及方法 | 发明创造 | 201010136571.X | 已受理 |
| 5 | 基于太阳能供电系统的信号采集器及太阳能供电系统 | 实用新型 | 200920247092.8 | 已受理 |
| 6 | 一种用于收、放光纤电缆的光纤通信设备 | 实用新型 | 200920350674.9 | 已受理 |
| 7 | 机箱 | 外观设计 | 200930269296.7 | 已受理 |
| 8 | 一种数字化单兵信息装备 | 国防专利 | 200910123808.8 | 已受理 |
| 土地权证编号 | 取得日期 | 取得方式 | 准用年限(年) | 面积(m2) | 备注 |
| 防港国用(2008)第0003号 | 2008-09-28 | 出让 | 50 | 47,224.01 | 防城港国土局拟收购 |
| 序号 | 名称 | 取得日期 | 使用年限 (年) | 所有权人 |
| 1 | “航天长峰”商标(第7014520号) | 2010-07-07 | 10 | 长峰集团 |
| 2 | “航天长峰”商标(第7014523号) | 2010-07-14 | 10 | 长峰集团 |
| 序号 | 内容或名称 | 取得日期 | 使用年限(年) | 类型 |
| 1 | 数字化单兵信息装备 | 2009-06-19 | 10 | 外观设计 |
| 2 | 一种全景视频监控系统 | 2009-06-23 | 10 | 实用新型 |
| 序号 | 名 称 | 取得日期 | 使用年限 (年) | 类型 |
| 1 | 场馆安保指挥系统V3.4 | 2008-03-27 | 50 | 软件著作权 |
| 2 | 垒球馆安保指挥系统V1.2 | 2008-03-27 | 50 | 软件著作权 |
| 3 | 安保指挥系统V3.3 | 2008-03-27 | 50 | 软件著作权 |
| 4 | 现场战术行动指挥系统V1.0 | 2008-03-27 | 50 | 软件著作权 |
| 5 | 陆地边防监控中心应用系统V1.0 | 2009-07-09 | 50 | 软件著作权 |
| 6 | 安全传感器工程监管系统V1.0 | 2009-07-09 | 50 | 软件著作权 |
| 7 | AVSS高级视频监控系统V1.0 | 2009-11-27 | 50 | 软件著作权 |
| 8 | 整体防控技术体系研究与建设客户端软件V1.0 | 2009-11-27 | 50 | 软件著作权 |
| 9 | 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工作管理系统V1.1 | 2009-11-27 | 50 | 软件著作权 |
| 10 | 免税、暂时进境、退税税收政策实施数据统计信息系统V6.0 | 2009-11-27 | 50 | 软件著作权 |
| 项 目 | 2010年1-7月 | 2009年 | ||||
| 实际数 (合并报表) | 备考数 (合并报表) | 增长 率(%) | 实际数 (合并报表) | 备考数 (合并报表) | 增长率(%) | |
| 资产总计 | 731,485,097.79 | 1,093,611,869.48 | 49.51 | 736,040,123.10 | 1,006,327,324.00 | 36.72 |
| 负债合计 | 127,982,749.68 | 363,916,680.35 | 184.35 | 110,510,348.25 | 364,684,423.86 | 230.00 |
| 所有者权益 | 603,502,348.11 | 729,695,189.13 | 20.91 | 625,529,774.85 | 641,642,900.14 | 2.5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70,935,473.36 | 697,128,314.38 | 22.10 | 593,506,147.17 | 609,619,272.46 | 2.71 |
| 营业收入 | 128,826,856.98 | 317,895,040.33 | 146.76 | 353,928,762.34 | 631,165,535.94 | 78.33 |
| 营业利润 | -10,195,166.76 | 3,532,133.11 | —— | -5,573,767.57 | 14,321,870.15 | —— |
| 利润总额 | -10,049,464.17 | 3,509,749.45 | —— | 3,818,691.09 | 23,418,657.02 | 513.26 |
| 净利润 | -11,910,001.74 | -385,363.91 | —— | 1,406,683.42 | 18,128,266.57 | 1188.7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080,848.81 | -1,556,210.98 | —— | 3,056,227.34 | 19,777,810.49 | 547.13 |
| 每股收益 | -0.0359 | -0.0012 | —— | 0.0048 | 0.0620 | 1188.72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29 | -0.22 | 90.26 | 0.51 | 3.24 | 530.03 |
| 股份性质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总股本 | 292,604,000 | 100.00 | 331,617,425 | 100.00 |
| 其中:防御院 | 57,399,000 | 19.62 | 96,412,425 | 29.07 |
| 二〇四所 | 10,245,100 | 3.50 | 10,245,100 | 3.09 |
| 二〇六所 | 9284,600 | 3.17 | 9,284,600 | 2.80 |
| 七〇六所 | 4,282,200 | 1.46 | 4,282,200 | 1.29 |
| 防御院合计持股 | 81,210,900 | 27.76 | 120,224,325 | 36.25 |
| 其他股东 | 94,715,575 | 72.25 | 94,715,575 | 63.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