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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2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27日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0年10月9日在首创大厦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冯春勤委托董事刘晓光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傅涛委托董事潘文堂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晓光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浙江绍兴市嵊新污水处理厂合资经营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绍兴市嵊新污水处理项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绍兴市嵊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新公司”) 进行增资扩股,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29亿元,占增资扩股后嵊新公司51%的股权比例。嵊州水务集团占27%,新昌水务集团占22%。嵊新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期25年,一期规模为15万吨/日,远期30万吨/日;根据初步测算项目内部收益率预计为11.22%。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山西省临猗县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城乡一体化供水BOO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项目总规模为6.5万立方米/日,其中:新建工程供水能力5.85万立方米/日。公司将在临猗县设立全资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临猗县城乡一体化供水新建工程并以委托运营的方式经营临猗县政府相关机构拥有的经营性水务设施,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6,690万元。根据初步测算该项目内部收益率预计为9.56%。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