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10-04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2人,实际表决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及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该议案:
1、公司拟将所持国泰君安证券0.0324%的股权和国泰君安投资0.044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通过挂牌方式转让,转让方式为捆绑出让,意向受让方受让任一公司股权,须同时受让另一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国泰君安证券与国泰君安投资的股权。
2、本次标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即国泰君安证券0.0324%的股权挂牌价格为18,128,269.76元,国泰君安投资0.0440%的股权挂牌价格为702,421.92元,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机构根据交易规则公开竞价确定的转让价格为准。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2日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10-04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进一步督促规范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函》(基金部函[2010]600号),该函敦促尽快规范华夏基金的股权,并将继续暂停受理、审核华夏基金投资于境内的公募基金新产品的申请及新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备案,直至股权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将建议相关部门对公司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为规范华夏基金股权,公司正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努力推动并争取尽快完成相关工作,使华夏基金股权结构符合监管要求,恢复华夏基金新业务新产品的正常化,促进华夏基金的进一步发展。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2日